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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开展江宁区2024年度优秀教育案例、教育叙事征文评选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3/4 10:30:22 作者:刘付燕 浏览量:507次

各位教师

    2024年度江宁区“优秀教育案例、教育叙事征文评选”活动已经启动。依据《关于开展2024年度优秀教育案例、教育叙事征文评选活动的通知》(https://www.njjks.cn/tzgg/tzgg/cms/post-486494,以下简称《通知》)要求,江宁区教科室在区评获奖文章中遴选出优秀案例、叙事推荐参加南京市评选。现将江宁区评选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文章要求

1.内容涵盖教育教学各方面的实践及探索,每篇文章篇幅一般在3000—8000字为宜。

2.文章具体类别参见南京市通知中征文的分类,建议幼儿园教师的文章统一选择“幼教”类别

3.参评文章需登录南京市教育科学研究所官网进行网上申报。文本排版要点:

1)文章标题字体为三号黑体;

2)正文字体为四号宋体;

3)每段首行缩进2个字符;

4)全文为1.5倍行距;

5)不以图片形式显示文字。

二、注意事项

1. 文章作者仅限一人。

2. 每位老师只能有一篇文章参评。

3. 参评文章未发表、未获奖(个人在市教科所网站提交过或在网上传播过的文章建议不要上报

4. 参评文章需经过学术不端查重系统的检测。2022年以来抄袭被公示的人员不得参评,请各校做好排查筛选。违规申报以及此次评审中因抄袭被公示的,在学校(幼儿园)年度评估“教师科研”项目中扣除相应分值

5. 此次评审为匿名评审,正文中不能出现个人的姓名、单位等信息。如违反此项规定,责任将由其个人自负。

6. 区教科室不接收教师个人的直接报送。

7. 按照南京市教育局教育学术委员会的相关规定,同一人同一时间参加同一部门的征文评选,只能有一篇文章获奖,以最高等次为算。

三、评选程序

1. 个人网上申报2.29—3.28)

教师个人案例必须在南京市教科所网上申报,申报时间:2月29日10:00—3月28日16:00具体操作步骤详见南京市2024年度优秀教育案例、教育叙事征文评选网上申报流程说明》https://www.njjks.cn/tzgg/tzgg/cms/post-486495),操作过程中有任何问题请加服务QQ:2045124848、602067285,工作时间:周一到周五9:00-12:00,14:00-17:30,节假日除外。

注意:仔细检查姓名、单位、文章名称等信息是否正确,确保网报成功。

2. 学校(幼儿园)初评4.3—4.7)

教师在网上申报成功后,需将文章(电子稿或纸质稿)上交学校初评。学校教科室根据教育案例、教育叙事评分标准(附件1、附件2)进行评审,评选出校级优秀文章。其中,一等奖不超过网报文章总数的20%,二等奖不超过网报文章总数的40%,三等奖不超过网报文章总数的40%。

3.学校向区教科室上报4.8—4.9)

各校初评后,将一等奖二等奖的优秀文章,于4月8日8:004月9日17:00在江宁区教育科研平台http://data.jnjy.net.cn 上申报(具体操作步骤见附件3,不交纸质稿),各家上报总数不得突破限额,逾期不报视作自动放弃

4.区级评审4.10—4.21)

区教科室、区教育学会聘请相关专家和学科专业人员组成评委会对参评文章进行评审。评审结束,在江宁教育服务平台上公布获奖名单。

5.区教科室向市所上报4.22—4.26)

区教科室按南京市《通知》要求,在评选出的江宁区优秀教育案例、教育叙事中遴选出优秀文章上报南京市参评。

四、评选结果公布

区级评审及网检工作结束后,将于8月份在江宁区教育服务平台官网公布评审结果,并在一周内核对信息及勘误,获奖者可在江宁区教育科研平台http://data.jnjy.net.cn上自行下载打印区级获奖证书。

请我校教师结合自身教育教学工作积极参评。由于校内评审时间紧张,请所有参评教师务必在4月3日下班前将案例叙事电子稿发送至邮箱150783585@qq.com和纸质稿A4打印交至教务处进行校内初评。

附件:

1.教育案例评比标准.docx

2.教育叙事评比标准.docx

3.网络平台操作说明.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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