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机制4:专项教师、教练员、裁判员、通讯员工作待遇标准
发布时间:2018/5/9 16:40:15 作者:许小彪 浏览量:1138次
南京市秦淮中学足球专项教师、教练员、裁判员、通讯员工作待遇标准
一、骨干教师津贴
区骨干(足球)按照每人每月100元。
校级骨干,按照每人每月50元标准。
二、教师竞赛评比获奖
参加足球教学竞赛、足球基本功竞赛、足球论文(案例)评比等获区级一二三等奖,分别奖励150元、100元、50元;获市级一二三等奖,分别奖励200元、150元、100元。承担片市级以上公开课或讲座活动,一次奖励100元,区级80元,校级50元。
三、足球专项教师指导学生参赛获奖
组织学生参加教育主管部门举办的各类足球竞赛评比活动,学生个人获区一、二、三等奖,指导教师分别奖励150、100、50元;每上升一个级别相应等级增加50元。
四、加班、代课费(按学期计算)
(1)代课费
由教务处安排教师代课,并开具代课单,按照每节课50元的标准给付代课费;每月统计和公示,年终一次性发放。另:足球、田径、艺体兴趣小组辅导依照代课费标准进行统计。
(2)担任校园足球裁判员,市级一次100元,区级80元,校级50元。
(3)加班费
由学校安排足球专项教师节假日加班,按照每人每天200元的标准给付加班费。
南京市秦淮高级中学校园足球办公室
2018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