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秦淮中学校园足球规章制度(试行)
根据上级文件精神,把发展青少年校园足球作为落实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培养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举措,作为推进素质教育,引领学校体育改革创新的重要突破口,充分发挥足球的育人功能,遵循足球发展规律,优化发展环境。大力普及足球运动,培养健康足球文化,弘扬阳光向上的体育精神,促进青少年身心健康、体魄强健、全面发展,为提升人口素质、推动足球事业发展提供有力支撑。因校制宜的组织学生进行校园足球的训练,不断提高学生的足球水平。特制定校园足球规章制度如下:
(一)对组织机构人员的要求
1、以校长为组长、副校长为副组长、各班班主任及体育组教师为成员的校园足球工作领导小组,各组之间互相协调分管到位。
2、明确岗位责任,组织上层层把关,各项目上有专人负责。
3、坚持开展落实好足球运动队训练制度,充分利用各种体育活动的设施,发挥训练功能。
4、体育教师要认真组织落实好每学期的足球比赛和训练。
5、学校体育经费坚决予以保证,后勤予以保障,班主任全力支持好学生的课余训练,配合体育教师搞好训练工作。
6、由总务处负责根据训练情况不定期地增添了必须的体育器材和运动设施。
7、组织体育教师积极参加足球培训和裁判员培训,注重教师和教练员训练水平和科研能力的持续提高。
8、在体育训练的同时,要注重运动员学业成绩,良好道德品质与提高训练水平的有机结合。
(二)对学生的要求
1、球队统一管理,共同建设,队员必须身体健康,遵守学校及班级规定,按时完成作业。
2、队员之间必须团结,个人服从集体。任何队员都必须维护球队利益,树立足球队的积极进取、奋勇拚搏的形象。
3、如无特殊情况每周三下午第四节课,训练时间为45分钟。每次训练之前,队员必须提前提前5分钟到场,如临时有事不能到场请至少提前两小时通知教练,以便及时安排训练。
4、任何训练比赛严禁与教练、对方队员、对方啦啦队或其他同一场地做游戏同学等发生冲突。如遇意外,请队员克制自己,由教练或队长向对方交涉。
5、对待任何训练、比赛都要力争发挥自己最好水平。比赛中积极进取、奋勇拚搏,本着友谊第一,比赛第二的原则无论是领先还是落后,都要在一种良好的精神状态下完成比赛。
6、训练、比赛中任何队员必须进行热身活动。尽量避免身体伤害。训练、比赛中如有受伤,应立即停止比赛,帮助受伤同学接受治疗。
7、替补队员要有良好的心态和行动,积极热身,随时准备替换上场。
四、处罚规则
(一)迟到、缺席处罚
1、训练时,不允许迟到,否则不允许在该场比赛首发。累计迟到2次者,停止比赛1-2场。累计迟到3次者,只允许在球队跟随训练,并停止一切比赛。累计迟到4次者,开除出队,并公开对其的惩罚。
2、对任何旷训、罢训、旷赛、罢赛队员:第一次实行严重警告,并停训1场,并做出书面及全体队员的检讨,第二次开除出队。
3.如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或不能准时参加球队活动时,须提前给教练请假。未提前请假者作无故缺席处理。
南京市秦淮中学校足办
2018/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