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秦淮中学教科研考核方案
发布时间:2017/12/22 15:18:56 作者:刘付燕 浏览量:3048次
为了激励教师积极参与教育科研,提高教师的教育教学能力,及时推广应用最新科研成果,服务教学实践,根据我校的科研基础和教师队伍特点,经过充分酝酿,特制定《南京市秦淮中学教育科研考核方案》,对教师教科研工作进行考核。
一、考核对象:在岗在编教师。
二、考核原则:激励教师积极参加教科研工作,主动发展。
三、考核方式:平时记载,学期考核。
四、考核标准:(满分100分) 级别 分值 备注 课题 (共30分) 学校集体课题核心成员 15 学校集体课题成员和个人课题得分可累加;个人课题按最高级别打分,不累加。满分为30分。 市级个人课题结题 15 区级个人课题结题 10 校级个人课题结题 8 市、区个人课题立项 4 论文 (共30分) 论文 获奖 等级 一等奖 二等奖 三等奖 论文获奖和文章发表可兼得;此处各级别分值均为每一篇的分值,可累加,不限篇数,但总分不超过30分。 省级及以上 8 6 4 市级 6 4 2 区级 5 3 1 文章 发表 核心期刊 12 国家级 10 省级 8 市级 6 区级 3 各级讲座 (共30分) 省级及以上讲座 30 可累加,但总分不超过30分。 市级讲座 20 区级菜单 15 当年晋升高一级骨干称号 (10分) 省级及以上 10 含各级各类带头人、骨干等,按最高级别打分,仅限当年晋升的。满分10分。 市级 8 区级 6
以上各种获奖必须提供佐证材料,并及时交教科室登记。教科室及时公布工作记录和量分情况;学期末发布考核结果。此项考核结果按比例计入教师学期和年度总的绩效考核;并按南京市秦淮中学教科研奖励实施办法进行相应奖励。
本考核结果作为评选学校年度十佳“教科研能手”和教师发展班“优秀学员”的主要依据。
南京市秦淮中学教科室
2016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