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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江宁区2023年度(第十二期)校、区两级“个人课题”申报通知

发布时间:2023/10/19 17:50:33 作者:刘付燕 浏览量:1525次


各位教师:

植根实践、基于问题开展“个人课题”研究,是教师专业成长、科研水平提升的助推器,也是教师改进教育教学工作、提升教育教学质量的重要手段。根据区教科研工作安排,江宁区2023年度(第十二期)校、区两级教育科学规划“个人课题”申报工作已经开始,评审采取网上申报、匿名评审、择优立项、逐级滚动的方式,请我校教师做好“个人课题”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区内所有在岗教师都可申报。

2.本期“个人课题”申报仍采用校、区、市“逐级滚动”的方式,教师登录“江宁教育服务”(http://data.jnjy.net.cn)打开网页后按“区级—教育科研—教师上报—课题申报”进入进行网络申报,上传申报方案(见附件中的操作说明);学校组织校级评审,按校级立项总数的60%推荐到区级评审,区教科室组织评审出本期区级立项个人课题,同时也择优遴选出推荐参加南京市第十三期“个人课题”立项评审的个人课题。

3.具体工作安排:

(1)2023年10月中下旬,各学校做好校、区级第十二期“个人课题”的申报宣传动员和课题选题、申报方案撰写的培训指导工作;

(2)2023年11月1日8时到11月26日18时,“江宁教育服务”(http://data.jnjy.net.cn上网络申报,提交申报方案。(提醒:“学科”类型选择,中小学请以课题内容定;幼教、职教、特殊教育请分别直接选幼教、职教、特殊教育,不要再细分学科)

(3)12月3日20时前各校完成校级评审,按校级立项总数的60%推荐到区级评审,推区操作在“江宁教育服务”(http://data.jnjy.net.cn上由学校教科研负责人完成(具体见附件中的操作说明)。

(4)12月中下旬组织区级评审,公布评审结果。

4.申报过程中若有问题请及时向学校教科研负责人反映,由其与区教科室或网络平台客服联系解决。

【校内评审材料提交要求】请我校参评教师在11月27日下班前将报告纸质稿交至德馨楼210,电子稿发送至邮箱150783585@qq.com,请相互转告!

 附件:

1.江宁区2023年度(第十二期)“个人课题”学校推区网络平台操作说明.docx

2.江宁区2023年个人课题申报网络上传操作说明.docx

3.江宁区第十二期“个人课题”申报方案.doc


江宁区教育科学研究室

2023年10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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