炫墨丹青书画艺术社团章程
发布时间:2019/1/1 8:10:20 作者:admin 浏览量:1031次
炫墨丹青书画艺术社团章程
(2019年第一次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炫墨丹青书画艺术社团成立于2013年9月,是由南京市秦淮中学领导下的一个学生社团组织。书画社团以服务同学为核心,为活跃校园文化,丰富校园生活,营造人文校园和谐校园。同时更加充分地发挥当代高中生的才华和展示高中生的精神风貌,扩展学生知识广度,激发学生的学习热情,也为广大同学在校期间能有提高书写、绘画、艺术创作水平,锻炼自身能力的机会,我校书画艺术社团在严格遵守相关法律及学校相关规定的情况下,特制定本社团章程。
第一条:社团名称:炫墨丹青书画艺术社团
第二条:社团口号:临池泼墨,快乐无涯
第三条:社团性质:社团于2013年9月经南京市教育局批准,到如今社团走过了6年,在这6年之中,社团本着“弘扬民族优良文化传统,丰富校园文化生活,提高学生文化素养,陶冶学生生艺术情操”的宗旨,通过举办书法、绘画比赛,组织观看书法讲座、授课等其他形式,培养了一批又一批优秀的会员,同时社团与其他社团加强联系,交流思想,互递心得,汲取经验,促进了社团的和谐发展。
第四条:指导思想:炫墨丹青书画艺术社团以坚持为学生服务、坚持“百花齐放、百家争鸣”方针,弘扬主旋律,提倡多样化,新生艺术规律,广泛团结组织书法、绘画、数字美术创作爱好者,为繁荣和发展书画艺术事业,弘扬优秀文化传统,为学校,为社会的精神文明的发展建设而奋斗。
第二章 会 员
第五条 加入本社团需满足以下条件
(一)拥护本会章程。
(二)具有加入本会的意愿。
(三)热爱集体活动、乐于服务同学、愿为本社团效力者。
(四)凡有志从事书法练习、绘画、篆刻、数字美术创作的书画爱好者。
第六条 会员享有下列权利:
(一)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二)参加本社团组织的各项活动。
(三)对本社团工作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
(四)会员可享受社团提供的短信即时消息。
(五)对本社团财务帐目的知情权和监督权。
第七条 会员履行下列义务:
(一)本社团会员应热爱书画艺术,遵守本社团的章程,积极支持和参加本社团在校内校外举办的各种形式和规模的活动,执行社团的决议,为社团的发展献策献力。
(二)会员须每学期向社团递交至少一幅优秀作品。
(三)会员对自己的安全负全部责任。
(四)完成本社团交办的相关工作。
(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以及学校规定。
第八条 会员退会:会员本人申请退会,应向社团递交退会申请经过批准后方可退会。
第九条 会员除名:出现下列情况,经社团其他成员讨论通过,对会员予以除名处理,会员除名应向社团备案并说明原因。
(一)无故3次以上(含3次)不参加活动也未向社团请假说明客观原因的。
(二)会员如有严重违反违反国家法律、校纪校规和本社团章程的,经委员会表决通过,予以除名。
(三)其它事项由委员会决定劝离退会的。
第三章 人事制度
第十条、书画艺术社团组成:社团人事组成有社长、副社长、各部部长和干事、会员。
第十一条、社团领导成员产生条件:
(一)遵守国家法律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思想品质端正,积极进步,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
(二)具有较高的工作热情和能力、抱有责任感工作方面要求办事认真,态度积极,拥有踏实肯干,甘于奉献和团队协作的精神,并具有处理学习与工作间关系的能力。
(三)学习成绩良好,学习态度端正,成绩优良,全面发展,有一定书画、电脑专长,在学生中有一定威信和影响力。
第十二条、社团干部评定办法
(一)整个部的运行机制是否完善有序;人员分工是否合理。
(二)看其在大型活动中的表现。是否做好本部工作,并同其他部协调一致。
第十三条、部门干事评定方法:
(一)看其工作是否积极与服从安排,能否切实作好本职工作。
(二)在组织的大型活动中对社团作出的各项表现。
第四章 干部职能
第十四条、社长职能:
(一)把握大局,负责社团主要事物的决策。
(二)负责对各部门及干部的管理和监督。
(三)接受学生科和团委工作任务,并向下部下达工作任务。
(四)负责相关校外活动与校内其他社团的相互活动。
(五)为对外事务交涉与本社团和其他组织联系的全权代表。
第十五条、副社长职能:
(一)配合社长管理社团工作。社长缺席时暂时行使社长职权。
(二)总体协调与管理社团各部门的工作。
第十六条、各部门部长职能
(一)接受上面任务,下达其下各自部门干事工作任务。
(二)协助、负责并监督其下干事工作情况。
第十七条、各部干事职能:
完成各部部长下达的任务相关的管理工作。
第五章 部门职能
第十八条、秘书处职能:
(一)申请社团活动场地,向团委、学校艺术中心告知社团活动举办情况。
(二)完成临时性通知的传达工作。
(三)组织会员参加社团活动,对社团各个成员进行考勤、表现的记录及年终考核等。
(四)建立干部会员档案,对干部会员进行评比考核。
第十九条、宣传部职能:
(一)完成社团的宣传工作,扩大社团的影响力。
第二十条、财务部职能
(一)妥善保管会费,负责会费的使用情况,对于不合理的利用,有权拒绝。
(二)做好社团各活动的财务预算工作。
(三)购买社团相关物品。
第二十一条、策划部职能
(一)做好社团活动策划工作。
(二)负责社团和其组织联系、交流等工作。
第六章 社团活动
第二十二条、社团活动范围
(一)对会员进行书法、绘画、篆刻、电脑绘画培训。
(二)辅导会员进行书法、绘画、篆刻、电脑绘画创作。
(三)培养会员对书法艺术、篆刻艺术、电脑绘画艺术欣赏能力。
(四)加强会员间进行思想、学术交流。
(五)组织会员进行书法篆刻、绘画、篆刻、电脑绘画作品观摩及学术讨论和研究。
(六)承办书画艺术展览。
(七)在艺术上接受其他书画社团组织及个人的指导。
(八)组织各项文体活动,丰富会员课余生活。
第七章 章程的修改
第二十三条、章程的修改
(一)社团章程的修改,须经委员会三分之二以上多数通过后报会员大会审议通过。
(二)修改后的章程报校团委备案。
(三)社团自行解散或由于分立、合并等原因需要注销的,由委员会提出终止建议。
(四)社团终止前,经会员大会指定人员清算财务情况。
社团终止须经会员大会表决通过。
(五)本社团经校团委办理注销登记手续后即为终止。
第八章 附 则
第二十四条、本章程经2019年1月生效。
第二十五条、本章程的解释权属于本社团。
炫墨丹青书画艺术社团
2019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