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淮中学第十四周升旗仪式
发布时间:2019/12/2 14:27:43 作者:杨丹 浏览量:819次
12月2日上午,在操场举行了秦淮中学第15周升旗仪式。高一年级王金平主任给大家做了题为《心存敬畏,守规矩》的国旗下讲话。
《心存敬畏,守规矩》
各位教师、各位同学:
大家上午好!
今天我在此讲两件事,不多发表自己的观点,想让子弹飞会儿。
第一件事是:教育部11月22日发布《中小学教师实施教育惩戒规则(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规则》)。《规则》提出,教育惩戒是教师履行教育教学职责的必要手段和法定职权。教师在课堂教学、日常管理中,根据学生违规违纪情形,可采取一般惩戒、较重惩戒、严重惩戒等。
一般惩戒包括点名批评、适当增加运动要求、不超过一节课堂教学时间的教室内站立或者面壁反省、暂扣学生用以违反纪律、扰乱秩序或者违规携带的物品和课后留校教导等方式当场进行教育惩戒。
较重惩戒包括暂停或者限制违纪学生集体活动、承担校内公共服务任务、在学校设置的专门教育场所隔离反省或者接受专门的校规校纪、行为规则教育和要求家长到校陪读等方式。
学生扰乱课堂或者教学秩序,影响他人或者可能对他人造成伤害的,教师可以采取必要措施,将学生带离教室或者教学现场,暂时隔离也是较重惩戒。
严重惩戒包括给予不超过一周的停课或者停学,要求家长带回配合开展教育、改变教育环境或者限期转学等方式。
对违规违纪情节严重,或者经教育惩戒仍不改正的学生,学校可以给与警告、记过、留校察看的纪律处分。对高中阶段学生,还可以给予勒令退学或者开除学籍的纪律处分。
《规则》同时提出,教师在教育教学管理、实施教育惩戒教育过程中,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以大力击打、刺扎等方式,直接造成身体痛苦的体罚行为;
(二)超过正常限度的罚站,强制做不适的动作或者姿势等间接伤害身体、心理的变相体罚行为;
(三)辱骂或者以带有歧视、侮辱的言行贬损等侵犯学生人格尊严的行为;
(四)因个人或少数人违规违纪行为而惩罚全体学生;
(五)因个人情绪或者好恶,恣意实施或者选择性实施惩戒;
《规则》指出,家长对教师实施教育惩戒有异议的,学校应当引导家长通过正当渠道,合理表达诉求;对威胁、侮辱、伤害教师的,学校教育主管部门应当依法保护教师人身安全、维护教师合法权益,支持或者代表教师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二件事是:2018年11月,小王同学参加完大四第一学期的最后一门期末考试。四天以后,他突然收到了3张作弊认定通知书。调阅监控发现,小王在三场考试时,拿到试卷后用手机对试卷进行拍照。校方对小王做出开除学籍的决定。但小王质疑当时没被当场抓住,却在四天之后收到作弊认定通知书,而且自己近四年的大学付出将要白费,便将学校告上法庭。
今年9月,经过审理,法庭认定学校在作出开除学籍决定的过程中程序合法,驳回原告小王的诉讼请求。
老师们、同学们!现在,党和政府已经在香港吹响了止暴制乱的号角,也在全国吹响了依法治国的号角,我们应该从现在开始,从自己做起,学法、懂法、守法、护法,做一个守规矩、有底线的人。
本周升旗手介绍
高三8班的吴方琪同学。作为班长的她性格开朗,乐观向上,平时能严格要求自己,乐于帮助同学。对于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她能积极组织同学参加,并取得一定的成绩。希望在高中剩余的日子里,她能继续努力,争取在2020年的高考中交上一份满意的答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