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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举办2019年江宁区第五届中小学教师微课竞赛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11/22 14:47:13 作者:刘付燕 浏览量:883次

        根据市、区关于中小学教师微课竞赛的工作安排,江宁区电教中心联合教研室开展2019年江宁区第五届中小学教师微课竞赛活动,请我校教师按照文件要求认真准备,积极参赛。具体通知如下:

关于举办2019年江宁区第五届中小学教师微课竞赛的通知

各中小学、幼儿园、高职校:

为落实教育部《教育信息化2.0行动计划》中数字资源推动教学实践的要求,进一步提高一线教师数字资源的设计、制作与应用能力,推进优质数字资源的共建共享,促进教与学方式的深度变革。根据《南京市第六届中小学教师微课竞赛通知》的要求,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2019年江宁区第五届中小学教师微课竞赛活动。

具体要求如下:

一、竞赛目的

本次中小学教师微课竞赛活动,旨在促进中小学教师充分利用现代数字技术编制系列优质教学视频资源,鼓励各级各类学校积极探索特色鲜明、自主研发的创新型教学资源,逐步推动微课资源在教学中的实际应用,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与效益。同时利用竞赛的形式探索资源建设的新模式,选取幼教、初中语文、初中历史三个学科为试点,并遴选优秀作品推荐参加市微课竞赛。

二、参赛对象

全区普通中小学、幼儿园和高职校的在职教师均可参加。本次竞赛采取线上申报和评比的方式。

三、作品上报说明

2019年11月20日至2020年1月10日,参赛人员可以登录“南京市第六届中小学教师微课竞赛”平台上传作品(http://wkds.nje.cn/contest.html)。

四、竞赛管理

1.按照《教师专业标准》和有关《课程标准》等进行系统设计、任务分解,形成具有区域特色的系统性学习资源。

2.每个系列微课(初中语文学科除外)最少包含三个微课视频,且系列视频之间必须围绕一个共同主题,主题必须符合学科特点,具有实用性,并在参赛作品创作说明中详细描述(详见附件1)。每件作品署名最多3人。(初中语文学科除外)每位参赛教师原则上最多可有2件作品获奖。参赛作品及材料须为本人原创,不得抄袭他人作品,如有侵犯他人著作权或不良信息内容,责任自负,取消其参赛资格并通知所在单位。

3.参赛者享有作品的著作权。教师一旦参赛视同授权市教育局及其授权单位享有网络传播权。参赛作品将择优向教师免费开放。

4.竞赛活动以公平、公正、公开、公益为原则,参赛作品的上传、评比都通过网络平台进行,优秀组织奖的产生也是由平台根据规则自动产生。参赛作品上传竞赛平台后,江宁区电化教育中心组织相关专家在平台上进行评比,并推荐优秀作品参加市级评比。微课竞赛说明及流程(详见附件2),微课竞赛评分规则(详见附件3)。

5.本次竞赛活动选取的幼儿教育、初中语文、初中历史参赛规则详见附件。(附件4;附件5;附件6)

 

未尽事宜请与相关老师联系,区电化教育中心丁进平老师:52183356,区教研室,尹雷:52281893。

附件:

1.1.南京市第六届中小学教师微课竞赛作品创作说明.docx

2.2.南京市第六届中小学教师微课竞赛活动说明及流程.docx

3.3.南京市第六届中小学教师微课竞赛活动评分规则.docx

4. 4. 南京市第六届中小学教师微课竞赛幼儿教育学科参赛规则.docx

5.5.南京市第六届中小学教师微课竞赛初中语文学科参赛规则.docx

6.6.南京市第六届中小学教师微课竞赛初中历史学科参赛规则.docx

 

 

                     南京市江宁区电化教育中心

                      南京市江宁区教学研究室

                         2019年1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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