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淮中学班级财产管理责任书
发布时间:2011/8/29 0:00:00 作者:郑世金 浏览量:1736次
为了规范校产管理,明确责任界限,减小校产的损失程度,真正做到人尽其美,物尽其用,特制定学校班级财产管理责任书:
一、责任界限
1、班级教室、寝室财产属个人使用的,按照谁使用、谁负责,谁损坏、谁赔偿的原则实施,属班级共同使用的财产,由班级学生共同负责,若有损坏,由班级学生共同赔偿。
2、班主任对两室财产应全面负责,应对学生开展经常性的爱护公物主面的教育,叮嘱学生管好自己的财产,不损坏公物,若有损坏,应责成当事人赔偿。
3、总务室对两室财产实行定期与不定期的检查,发现问题,除及时维修外还作好记载,通报情况,竞现赔偿,问题严重的,报政教室再按校纪校规处罚。
二、交付使和与验收办法
学年初,总务处将按班级学生数,在教室里配齐桌凳,在寝定里配齐订铺,并将完好的的门窗玻璃、讲桌、生活桌柜、电器等,交付给各班使用,班主任应当面核实,并在财产登记表上签字,其班级财产的管理责任,由班主任承担。
学年末,高三于高考前,高一、高二于期考试前,必须先向总务处申请,然后由总务处组织验收,并办理验收手续,验收完毕,班主任管理责任终止。若不按此程序操作的,其责任在班主任,在评先时,作一票否决论处,并停发当月班主任津贴与奖金。
三、赔偿与奖励
1、除日光灯外,其它财产人为损坏,均应照价赔偿(赔偿价格表另发),其操作办法:下达赔偿通知单,班主任督促落实。总务处将每月查兑一次,凡未兑现赔偿的班级,由总务处开出名单,交分管财金校长审批,扣发班主任当月奖金,待兑现后补发。
2、学年末验收。若班级财产及时兑现了赔偿制度,总务处给予了及时维修,学校财产未受损失,奖班主任100元,若完好无损,(无损坏公物记载)奖班主任200元。
附:
一、班级财产
学生课桌 套,窗帘 幅
电扇 把,日光灯 套
讲桌 乘,门窗玻璃(完好、有损、缺等情况)
二、寝室财产
栋 室 栋 室 栋 室 栋 室
床铺 张 床铺 张 床铺 张 床铺 张
生活框 个 床铺 张 床铺 张 床铺 张
脸盆架 个 脸盆架 个 脸盆架 个 脸盆架 个
总务处签字 班主任签字
三、检查验收情况记载
检查人 班主任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