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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淮中学校舍管理制度

发布时间:2011/8/29 0:00:00 作者:zsj 浏览量:1400次

为了规范学校校舍管理工作,发挥校舍使用功能,减少因校舍发生不安全事故。特制定以下制度:
1
、学校必须严格按照设计功能,确定校舍及附属设施的用途、荷载和使用年限。任何人不得随意改变校舍的使用功能。学校不得将校舍出借、出租给外单位或个人使用。

2、新建校舍要确保施工质量。竣工后的校舍须验收合格才可使用。

3、学校校舍未经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不得随意拆建、改建,不得违章搭建建筑(构筑)物。确需改建的校舍,须报经教育主管部门同意,由设计单位提出施工图纸,具有相应资质的施工单位施工。

4、重视校舍安全。对建设年代久远、结构质量低、抵抗自然灾害能力差,地处山坡边、水岸边,抗震设防地区的混合结构、石结构的校舍,要经常检查结构安全。校舍的走道、楼梯和主要出入口不得堆放杂物,不得堵塞紧急疏散通道,不得在疏散通道加门、上锁。

5、建立校舍安全预警体系,制定防险救灾应急预案,切实做好防震、防洪、防风、防爆、防雷、防毒等安全防范工作。

6、建立自然灾害安全教育预防制度。学校要教育师生自觉提高安全意识,维护校舍。发生灾害性天气时,要加强值班巡查,发现校舍损坏和险情时,要做力所能及的维护、加固。

7、建立校舍安全检查制度。对校舍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并由具有资质的房屋安全鉴定部门做出鉴定。被鉴定为危险房屋的,应及时发出危险校舍通知书。属D级危房的要立即封闭停用,并限期拆除,及时改造。属BC级危房的,要及时加固、维修或改建。

8、经常检查和维护学校的排水系统、供电线路及消防器材等设施。各类建筑物的竖向排水、屋面和地面排水应保持通畅,发现破损,要及时修补。对老化的供电线路,必须及时更换。要保证校园内消防器材的可靠使用。

9、学校配备校舍管理员一名,负责对校舍安全方面进行检查,发现隐患,及时向学校分管校长报告。并负责对校舍信息在管理平台上进行维护更新。

10、校舍设施要求避雷设施完好,发现损坏要及时修复,定期请有关部门做好检测。

11、确保校舍门窗开启灵活,不松动,不腐朽。玻璃物件齐全,油灰饱满不松动,维护及时。

12、学校要在已发生危险的地方或设施前设立明显的警示标志,预防事故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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