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关于组织开展“繁星—党员微故事”征集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6/14 16:01:29 作者:dzz 浏览量:3061次
各支部(总支):
根据区委组织部《关于开展“繁星—党员微故事”征集活动的通知》要求,为做好教育系统党员微故事征集工作,现就有关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时间
从2016年6月开始。
二、征集内容
以真人真事为素材,通过“讲故事”的表现手法,突出以小见大、寓先进于平凡之中,着力展示教育系统党员为人师表、爱岗敬业、开拓创新、无私奉献、诚实守信、崇德向善、从严治家等方面的好人好事。所反映的内容要真实,语言要生动,文章篇幅在500-1000字,并附党员平时学习、工作或生活的照片2-3张。
三、宣传展示
征集的微故事将上报区委组织部,经遴选后,被推荐至市委组织部。市委组织部将择优在南京党建网“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专题网页中开展宣传,并在《南京日报》、《金陵党建》开设专栏,对典型人物和事迹进行宣传报道。区委组织部将通过江宁新闻、江宁广电台等媒体进行宣传报道。江宁教育信息网、江宁教育党建网也将及时宣传展示党员微故事,用身边人感染教育身边人。
四、相关要求
1、周密安排。各单位要精心组织,加强宣传,组织好近年来获各类评先推优表彰(见附件1:《“繁星—党员微故事”征集入选名单》党员微故事的征集,同时广泛发动积极查找身边党员的闪光点,通过“讲故事”的手法,采用记叙的方式,将普通党员在平凡岗位和日常生活中的闪光言行和感人事迹记录下来,填写《南京市“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繁星—党员微故事”登记表》(见附件2),做好上报工作。
2、严格把关。坚持高标准、严要求,由支部(总支)负责对党员个人政治品质、履职行为、道德品行等进行审核。区教育工委也将在各单位审核基础上,进一步审查,确保被推荐党员自身素质过硬、群众公认度较高。
中共南京市江宁区委教育工作委员会
2016年6月7日
附件1
“繁星----党员微故事”征集入选名单
党组织 |
人 员 |
秦淮中学党总支 |
李宏兴、薛介平、张春宁、蒋步翔、郑必强、周国溢、钱泽舒 |
天印中学党总支 |
朱吉兵、程海龙、陈静、成培平、戚平、孙锁、俞迎春、朱华林、柏培斌 |
临江高中党总支 |
周丹丹、傅德柱、黎洪德、马洁、万春芬、 乐晓梅、 吴静、尚宗发、王德平 |
东山外校党总支 |
周智宁、郭晓倩、范丽娟、成国平、万丽萍、汤春、李 娟、王涛 |
竹山中学党总支 |
孙振坤、高运乾、王洁、张丽霞、夏小梅、 殷德建、秦邦成 |
岔路学校党总支 |
于顺全 王云虎 吴云飞、王跃华、沈俊 |
清水亭学校党总支 |
杨兵、吕长春 魏应兵 万绪鑫、李金刚 |
实验小学党总支 |
付为勇、张传宝、陈琳、梁夏玲、虞桂萍、 郭永宁、昝庭元、许慧、王小香、宫文胜 |
东山小学党总支 |
蔡小平、李一婷、 迟宁、徐雅倩、汪璐璐 |
上元中学党总支 |
赵立龙、董云峰、费丹丹、端木萍萍、刘世忠、王金伟、朱雪琴 |
天景山中学党支部 |
李雷、周昌坤、周冬梅、 孙明晴、叶菊香、 杨正奎 |
百家湖中学党支部 |
张居祥 张雅芸、戎海燕 |
百小教育集团党总支 |
陈林静、方明凤、 冯涛、王林、王安元、 万明哲 |
上元小学党支部 |
方峥嵘、蒋华、毛云、吴秀凤、周兰美 |
科学园小学党支部 |
徐营、陈江华、孙丽萍、应从祥、周祥林、张 伟 |
天景山小学党支部 |
李宁、冯兴森、易军、冯永生 |
翠屏山小学党支部 |
张继安、张莹、 谢露、周庆生 |
竹山小学党支部 |
陈永贤、朱丽霞、张小清 |
江宁特校党支部 |
王久保、朱梅、戴立铭 |
示范幼儿园党支部 |
钱星球、蔡伟、杨萍、周奕 |
百家湖幼儿园党支部 |
许璐 |
翠屏山幼儿园党支部 |
徐慧 |
清水亭幼儿园党支部 |
吴玉澄 |
进修学校党支部 |
张晓明、宋熠、王顺华 |
教研室党支部 |
李秀斌、刘德云 周明龙、王必闩、戴厚祥 |
招办联合党支部 |
王德强 |
教科室 |
董福才、汪圣龙、王蓉 |
电教中心 |
王家文 |
装备办党支部 |
邵吉荣、张敏、王培虎 |
民办非学历协会党支部 |
陈敏 |
觅秀街中学党支部 |
陈小锋 |
晓庄实验小学党支部 |
吴善虎 |
教管党支部 |
杨祥明、马富平 刘桂兰、王萍、陈凡 |
附件2
南京市“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繁星—党员微故事”登记表
党员 个人 信息 |
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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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 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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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党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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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单位及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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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党员承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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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事 内容 (500- 1000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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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事 内容 (500- 1000字) |
(可另附页) | ||||||
所在党支部 意 见 |
支部书记签名: 年 月 日 | ||||||
基层党(工)委 意 见 |
(盖 章) 年 月 日 | ||||||
区委组织部,市委系统工委、市直属单位党委组织(人事)处意见 |
(盖 章) 年 月 日 | ||||||
备注:“基层党(工)委意见”一栏:由镇(街)党(工)委、区委直属党(工)委,市委系统工委、市直属单位党委下设的直属党组织负责填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