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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江宁区2018年度(第十期)校、区二级“个人课题”申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5/24 16:11:08 作者:刘付燕 浏览量:4229次

各位教师:

“个人课题”研究是教师专业成长、科研水平提升的助推器,是教师改进教育教学工作、提升教育教学质量的重要手段。前面开展的九期校、区级“个人课题”,教师参与面广、积极性高,也取得了很好的成效。根据市、区教科研工作安排,江宁区2018年度(第十期)校、区两级教育科研“个人课题”申报工作将于近期开始,评审采取网上申报、匿名评审、择优立项、逐级滚动的方式,请各位教师结合自身教育教学实践认真思考选题,积极做好“个人课题”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本期“个人课题”申报仍采用校、区、市“逐级滚动”的方式,先校级申报评审,按校级立项总数的60%报区级评审,区级在评审立项课题的同时也遴选出参加南京市第十一期“个人课题”评选的优秀课题。

2.本期“个人课题”的申报,请教师紧密结合自己的教育教学实践,聚焦问题,选择适合自己的有价值的真问题进行研究,力戒“假、大、空”。

3.本期校、区级“个人课题”研究时间都为2年,申报工作在“江宁教育信息网”上进行;

4.具体工作安排:

16月、7月教师做好“个人课题”申报表(见附件1)的撰写工作;

281日——910日教师在“江宁教育信息网”上提交申报材料(所有校级课题都要先在“江宁教育信息网”上提交申报材料),逾期不提交,网络自动关闭。网上申报具体操作流程后面将另行通知;

3请各位申报课题的教师于917日(周一)下午下班前将“个人课题”申报封面(网上提交自动产生)和《“个人课题”申报表二》(见附件1)各1份(A4纸打印),二者按顺序用订书钉装订在一起。并交至教科室210208,学校教科室汇总上报区教科室,逾期不交视为自动放弃。

4)区教科室组织学术委员会专家于9月底评审区级“个人课题”,评出2018年度(第十期)区级立项课题,并从中遴选出参加南京市第十一期“个人课题”的优秀课题,10 在“江宁教育信息网”公布评审结果。

52018年度“个人课题”不收取任何评审、立项费用。

若有疑问,请与学校教科室联系。

秦淮中学教科室

2018524

 

 

附件1:申报表二.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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