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带头人、青优考生须知

发布时间:2018/5/18 9:54:58 作者:肖小桃 浏览量:2302次

 

1.自觉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考试工作人员履行职责,不得扰乱考场及其他考试工作的秩序。

2.凭居民身份证(或有效证件),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

3只准携带0.5毫米黑色墨水的签字笔2B铅笔、直尺、圆规、三角板、无封套橡皮、小刀、空白垫纸板和透明笔袋进入考场,其他任何物品不准带入考场;考场内不得自行传递文具和其他用品等。否则按违规论处。

4.严禁携带各种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如手机、对讲机等)、电子存储记忆录放设备等物品进入考场。凡携带者,考前如不交出,开考后一律按违规论处。

5.考生入场后,须对号入座,并将身份证或有效证件放在课桌靠走道一侧上角以备查验。

6.考生领到试卷后,须检查所得试卷是否与自己应考学科一致,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和指定位置准确填写姓名、单位和学科等栏目。如有问题,须立即报告监考员。

7.考生考前15分钟进入考场,考点发出开考信号后才能开始答题,开考30分钟后不得入场,考试结束前30分钟起方可交卷出场,考试结束前15分钟停止提前交卷,考点发出考试结束信号后立即停止作答,交卷出场后不得再进场续考,也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或交谈。

8.答题时,必须使用0.5毫米黑色墨水的签字笔在试卷规定的区域内答题;作图时,用2B铅笔绘、写清楚,线条及符号等须加黑、加粗。不准用规定以外的笔答题,不准用规定以外的语言文字答题,不准在答卷上做任何标记,否则答题无效。

9.在考场内须保持安静,不准吸烟,不准喧哗,不准交头接耳、左顾右盼、打手势、做暗号,不准夹带、旁窥、抄袭或有意让他人抄袭,不准传抄答案或交换试卷、草稿纸,不准将试卷或草稿纸带出考场。

10.遇试卷分发错误及试题字迹不清等问题,可举手询问;涉及试题内容的疑问,不得向监考员询问。

11.考试期间考生不得上厕所(特殊情况除外)。考试结束信号发出,立即停笔,将试卷、草稿纸整理好,根据监考员指令依次退出考场,不准在考场及附近逗留。

12. 本次考试启用国家考试标准化考场,全程全方位视频监控,对考生违反考试纪律和规定的行为,将依据区新一届带头人、优青评选文件要求,实行“一票否决”并通报所在学校,记入教师业务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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