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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秦淮中学2017年度阳光体育运动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17/2/27 14:52:25 作者:肖小桃 浏览量:1826次

南京市秦淮中学2017年度阳光体育运动实施方案

 

落实学校阳光体育运动工作是学校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实施素质教育的重要内容。根据南京市教育局《关于做好<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工作的通知》有关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提高思想认识

把实施《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作为加强学校体育工作,提高我校学生体质健康水平的重要举措。深刻认识实施《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的战略意义,从提高中华民族素质和青少年学生的体质健康这个高度,把实施《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当作一件大事来抓。认真组织、动员全体学生积极参加,切实推动我校《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的广泛开展。

二、加强组织领导

为保证学校阳光体育运动的顺利实施,决定成立实施阳光体育运动工作领导小组。

  长:刘光彬

副组长:许明 曾春霞  

  员:周磊  邵思青  何应海  陈凌海  董明  王金平  薛介平  李家平  刘世保  王皓  尹玉凤  许小彪以及各班班主任和体育教师

三、落实体育课有关规定

1.严格执行国家关于体育课时的规定,开足开齐体育课,不以任何理由削减或挤占体育课时。

2.将《体育与健康》课程内容进行整合,进行选项教学、校本特色课程教学以及基础知识课程、专项训练课程(学生体质健康测试内容)四种,任课教师可根据个人专业特长选择喜欢的课程任教。

3.基础知识课是体育与健康常识内容,将我校传统项目足球、篮球、三门球排球、乒乓球、羽毛球、校园健身操、田径类项目作为体育“专项选项内容,体育教师根据专业特长自愿选择授课专项。每节体育与健康课都有专业教师教授不同的活动项目。

4.课程考核,考核内容包括体育与健康基础知识(20%)和专业素养(80%)。

体育与健康基础知识由学校统一组织命题,随期中、期末统考学科质量检测集中安排笔试。专业素养成绩由专业任课教师根据学生各项目的身体素质和运动技能情况进行评价,期中、期末分别以百分制进行评分。

四、落实阳光大课间有关规定

 (一)目标

 以“健身强体、育德促智、审美悦心、发展个性为宗旨,以群体活动为基础,落实健康第一的思想,体现锻炼的实效性、内容的全面性、功能的多样性、参与的广泛性、个性的塑造性及活动的趣味性、娱乐性原则,为学生身心健康水平的切实提高创新广阔的发展空间。

1.学生健康成长,并形成健康意识和终身体育观,确保健康第一的思想落到实处。

2.让学生有选择地参与、学习、享受体育,激发学生的运动兴趣,发挥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和潜能。

3.优化课间操的时间、空间、形式、内容和结构,使学生乐于参加,主动地掌握健身的方法并自觉锻炼。

4.促进师生间、生生间的和谐关系,提高学生的合作、竞争意识和交往能力。

5.丰富校园文化生活,营造积极向上的学风。

(二)管理责任制

 1.领导督察制:成立由校长任组长的领导小组;业务校长、教导处主任、级部主任、分管艺体主任到操场参与、督促活动,同时了解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并提高全体师生对大课间活动的重视程度。

 2.体育老师负责制:体育老师做好组织大课间活动的各项工作。

(1)跑操全程在主席台指挥。

(2)负责班级活动场所及进退场地的安排;

(3)组织大课间活动的全过程;

(4)负责学生活动的指导与监督工作。

3.班主任负责制:各班主任在大课间下课铃响之前,就必须全部到达班级,迅速组织本班学生整好两路纵队(男女生各一队),然后带领路队安静、有秩序地按时到达指定位置,组织学生按要求参加大课间活动。活动中,班主任要指导学生活动,维持好本班学生的纪律、安全。退场时,班主任组织本班学生排好两路纵队安静、有序地进教学楼,到达班级后才能解散。班主任平时要注意加强学生安全教育,引导学生安全、文明、有序的参加活动。

(三)实施措施

 1.时间安排。每天上午第二节课后30分钟,下午第节课后30分钟,任何老师不得挤占大课间活动时间。如果因天气原因,不能进行正常室外活动时,各班在教室进行趣味游戏(可以以音乐美术为主要内容,器材自备),由各班班主任组织安排。

 2.组织保障。学校为加强该项活动的领导,使大课间活动真正落到实处,促进该项活动高质量进行。

 3.人力、物力保障。要求师生全员参与大课间活动,活动中教师既是活动的组织者,指导者,又是学生的保护者,同时也是活动者。这样既能体现国家所提倡的全面健身,又能融洽师生关系,有利于构建新型的和谐、平等的师生关系。

 4.安全保障。学校按班划定活动区域,各班学生必须在指定活动范围内活动,防止出现活动区域不明或学生乱跑的混乱现象。各班主任进行现场活动指导,并督促学生注意安全。

 5.激励措施。活动实行考核激励制度,为调动班主任的工作责任心,将大课间活动的检查内容列入班级专项考核中。教学处、教务处、团委三个部门每天分别对大课间活动情况进行检查统计,计入每月班级量化。要把大课间活动开展情况作为文明班集体评选的重要依据,这样既可以树立学生的集体活动意识,集体荣誉感,又可以促进大课间活动的持续发展。

 6.鼓励活动创新。大课间活动除时间有具体规定、保证外,在活动形式、内容、空间上学校均具有很大的自主性和灵活性,鼓励体育教师、音乐教师、班主任发挥自身特长,展示自身才干,开发创新体育、舞蹈、球类游戏等多种项目。

四)具体安排

1.活动时间

上午第二节课后(9:20-9:50)

下午第节课后(秋季、春季15:05-15:45;夏季1605-1645;冬季15:15-1555

2.活动地点及内容

(1)高一年级在学校运动场跑道跑操。

(2)高二年级在学校运动场足球场跑操。

(3)高三年级篮球场内跑操。

     3.活动要求

(1)学生根据大课间音乐铃声有序进入运动场指定地点进行体育运动。

(2)因天气原因等特殊情况,不能进行正常室外活动时,各班在教室内学唱每周一歌或由教学处统一安排活动。

(3)大课间期间,班主任随本班学生一起活动,处理活动期间可能发生的问题。

(4)年级体育备课组长负责本年级的大课间室外活动秩序,各体育教师需每天到操场入口处组织学生入、退场。

4.量化管理

(1)大课间铃声响后,5分钟内站在本班活动位置的班级酌情加10-20分;

(2)团体操音乐响起之前到达位置的班级加10分。

(3)认真跑操、做操的班级酌情加10-20分;

(4)队列整齐,横竖成行的班级酌情加10-20分;

(5)参加大课间活动班级人数超过90%的班级酌情加

10-20分;

(6)班主任提前到位的班级加10分;

大课间成绩折算在每月班级考核中。

(五)阳光体育活动开展监督电话:(025)52283693

                    南京市秦淮中学

                                                                                               

                                                                                                  2017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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