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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古及今:先秦道家心理保健思想及其现代价值

发布时间:2017/5/17 11:10:16 作者:听风者 浏览量:2727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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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迅先生曾把道家思想喻为中国文化的根。诚然,道家思想不仅对我国古代的哲学、政治、军事、宗教、医学、养生、气功和武术产生了广泛而深远的影响,而且作为文化基因渗透到中华民族的生存方式、生活方式和思维方式之中,影响着中国人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审美观、生死观等各种观念。《老子》、《庄子》作为哲学著作,包含着十分丰富的心理保健思想,对我们现在和未来的生活仍具有积极的现实意义,在今天看来仍有着宝贵的实用价值。

一、"天人合一"--人与自然的和谐适应

  (一)""即自然,自然是有客观规律性的自然

  在道家著述中,所谓""即自然。"天长地久"(《老子·七章》),"知常,容。容乃公,公乃全,全乃天,天乃道,道乃久,没身不殆"(《老子·十六章》),"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老子·二十五章》)……可见,老子的""是自然之天,是与人相对的没有人格、没有意志的天。""是自然存在,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具有规律性、长久性、客观性。老子在这里表达了他的天人合一的思想,天与地合而为自然世界或者说宇宙天地,而道则是贯穿""""的那个"""天地"遵从自然之道,人也遵从自然之道,"天地"""合于自然之道。

  庄子对老子的天人学说作了进一步的发挥和发展。"无为为之之谓天"(《庄子·天地》),"何谓天?何谓人?牛马四足,是谓天;落马首,穿牛鼻,是谓人"(《庄子·秋水》)。所谓"无为为之之谓天",就是说以无为的态度去为就是天,就合于道,而"牛马四足,是谓天"是指""即本性如此、本来如此、自然如此,一事一物的本性、本来状态就是""。从"""""自然""人为"的关系看,庄子的""的范畴的一个极其重要的涵义就是"自然"。庄子的""是与""即人为造作相对应的。庄子在此打了一个比方,认为"牛马四足"就是"",显然""是指事物的本然、本性也就是事物的自然状态,而"落马首,穿牛鼻"就是"",这里的""是指破坏了事物本来状态的人为。对于牛马而言,"牛马四足"是牛马内在的天性,是牛马的自然,而"落马首,穿牛鼻"则是外在于牛马而强加于牛马的人为,这就是"天在内,人在外"(《庄子·秋水》)。庄子倡导"无以人灭天"(《庄子·秋水》),明确反对以外在的人为强行破坏事物内在的本来性质或客观规律的做法。

  人从自然中来,与自然界有着十分密切、割舍不断的天然联系,人必须服从自然规律,也应当从情感上尊重自然、热爱大自然。"天地者,万物之父母也"(《庄子·达生》),自然是生养我们的衣食父母,是我们的栖居之所,是我们唯一的生存地盘,是我们的""……自然的损伤或毁坏,也就意味着我们人类自身的损伤毁坏。道家讲究阴阳和谐、万物平衡,这对于日益严重的环境问题具有很好的指导作用。顺物自然、因循自然决不是要弱化人的主体地位和人的主观能动性,而恰恰是为了人自身更好地生存与发展,只有这样才能达到"天人合一"的理想境界,才可能真正拓展人的生存空间,延续人的生存时间。人要融入自然之中,就像"复归于婴儿"(《老子·二十八章》),舒展自我的真正本性,这样才能保持心理健康、发展健全的人格。

  (二)人与自然的和谐适应

  在道家那里,自然的范畴是天地或万物,人与自然的关系就是天人关系。天人之间不是主宰与被主宰的关系,人与自然之间是同大的。天地不大于人,人也不大于天地,这也就是庄子所讲的"天与人不相胜"。先秦道家在论述""""的关系问题时,注重""的自然特征方面,强调人的主体性和自然规律的客观性,追求"天地与我共生,万物于我为一"(《庄子·天地》)的"天人合一"的精神境界,这正是一种有效的自我心理调节方式。老子崇尚"无为",但并非是要人们什么都不做,他所说的"无为"是相对于"妄为"而言的,是要人们在避免蛮干和盲动的条件下有所作为。道家主张顺其自然,力主""""之间的和谐适应,既不主张以天制人,也反对"以人灭天""以故灭命"。时至今日,我们重温道家的"天人合一"的自然观,仍有助于纠正那种以人类为中心的片面观点,使人们自觉地调整自己的行为,使之于天地自然和谐,从而有助于解决日益恶化的环境问题;另外,也有助于性格的陶冶,克服狂妄自大的错误观点和以自我为中心的利己主义,自觉地调整个体的行为,以求达到自身体内的和谐、与外界环境的和谐,从而更好地保持身心健康。

二、柔弱不争--顾全大局的处世之道

  (一)上善若水,以柔克刚

  当今社会,人们无不认为要想有所作为,必须积极地参与竞争,所以人人都争强好胜。老子却有截然不同的看法:"人之生也柔弱,其死也刚强;草木之生也柔脆,其死也枯槁。故坚强者死之徒,柔弱者生之徒。是以兵强则灭,木强则折。强大处下,柔弱处上。"(《老子·七十六章》)老子在对人生和自然社会进行深入观察的基础上认识到:在天地万物的发展过程中发挥主要作用的是内在因素,坚硬刚强的事物将逐渐失去生机,往往容易被毁坏;而柔弱的事物往往更有生命力,充满了生机和希望。老子所说的"柔弱",并不是软弱、衰弱、懦弱的同义语,而是一种富有顽强生命力的状态。"柔弱胜刚强"(《老子·三十六章》),"天下之至柔,驰骋天下之至刚"(《老子·四十三章》),这里老子认为柔弱的反而能胜过刚强的。"天下莫柔弱于水,而攻坚强者莫之能胜"(《老子·七十八章》),表面上的坚强刚硬往往并不是真正的强者,柔弱才是真正的强者。因此,老子说:"守弱曰强。"(《老子·五十二章》)要想持守柔弱这种真正的实质上的坚强,就要戒除表面上的刚强。

  如果仅仅把道家这种守柔处弱的思想看作是封建专制制度对民众的精神统治和民众对封建专制制度的适应和屈从,那就未免显得太狭隘了。守柔处弱反映的是一种非常深刻的大智慧。树苗由弱而强,长大成材后,反而会被砍伐;逞强好斗之人凶残暴虐,容易激化矛盾,引人怨恨,被人伤害。所谓"木秀与林,风必摧之",而小草看似柔弱,却能在大风袭来时安然无恙,它不怕水淹,不怕火烧,即便压上一块大石头,它还能从坚硬沉重的石块旁顽强地伸展出它的身躯来。道家主张"不为人先",要以退为进,养精蓄锐,厚积薄发,后发制胜。启发人们退而结网,不要临渊羡鱼。退是为了更好地进,退才能够更好地进。所以说,道家的柔弱不争思想是一种独特的生存之道和取胜之道。老子认为,最能体现这种柔弱不争精神的莫过于水。水性至柔,而力至坚,利剑不能断其身,但它却能滴水穿石,无坚不摧。"上善若水,水善利万物而不争,处众人之所恶,故几于道。居善地,心善渊,与善仁,言善信,政善治,事善能,动善时。夫唯不争,故无尤"(《老子·八章》),"利万物"即滋养万物,滋养万物却不与他物争高下,而是甘处人们所厌恶的卑下之地。道家主张立身处事应如水居卑下之地那样谦下;心应如水渊那样清澈沉静,兼容百流;与人交往应如水滋养万物那样慈爱无私,不求回报;说话应如水那样汛期而至,不言而信;做事应如水那样涤污去秽,平定高下,不逞能而能;行动应如水那样,善于顺应时势。

  (二)为公而让,顾全大局

  先秦道家对个人与社会、自我与他人的关系有着深刻的辨证认识。老子曾明确地认识到个人利益和群体利益、利己与利他并非是水火不相容的冲突对立关系。"既以为人己愈有,既以予人己愈多"(《老子·八十一章》),"为人""予人"带来的并不仅仅只是自我牺牲,相反,没有"为人""予人",个体就不会"愈有""愈多",而是损人不利己,造成人际关系的不和谐。在这里,我们可以看出老子的个人利益存在于集体利益之中的思想。"为人""予人"的人把自己放在集体之中,把""放在"--"关系中,不局限于自我,则人我两利,最终实现自己的目的,而且他在精神上肯定也是愉快的、充实的人;同时,他也为自己创造了一个和谐有利的生存发展空间。

  "圣人后其身而身先,外其身而自存,非以其无私邪?故能成其私"(《老子·七章》),老子认为人性根本是不自私的,是"外其身"的,主张以利他的"无私"来成就其私心。"为人""己愈有""予人""己愈多",庄子以"丧我""存吾"等正是看到了个人与集体、自我与他人的密切关系。在这里,"后其身""外其身"是行为动机,而"身先""自存"是客观效果。道家似乎为我们展示了社会互动和人际交往中的某种规律。应该认识到,老庄并非教人们以"后其身""外其身"为手段去玩弄阴谋、明让暗争,去获取个人私利,而是提倡"为而不争"(《老子·八十一章》)、"功成而不居"(《老子·二章》),要人们不争私利,主动地化解个人与他人、个体与群体的利益冲突,像天地哺育万物那样,毫无私心,由狭隘的一己之私走向"利万物而不争"的广阔天地;教育人们消除逞强自大、自以为是的狭隘思想;告诫人们不要居功自傲,不要为区区小事而争斗不已,付出和奉献才能更好地实现自身的价值,达到精神境界的升华。

三、抱朴守真--追求个体生命价值的自我完善

  (一)重视生命、热爱生命

  自夏商以来,人们信奉天帝、服天命。《尚书·周书·召诰》中有"皇天上帝"的说法,《诗经·大雅·云汉》中也有所谓"昊天上帝"等等。把""""连称,这就把自然之天神化为上帝。可见,那时信奉天命、天帝、天神是社会上的主流思想。先秦道家诸子,尤其是老子和庄子提出""就是"自然之天",就是非人为的自然,对"天命""天神""天帝"等观念予以批判地否定。同时,《老子》一书中对人作了多方面的论述,提出人贵论,表达了对现世生命的珍惜和无限热爱,并在这个基础上注重提高人的精神境界,培养理想人格。

  "故道大,天大,地大,人亦大。域中有四大,而人居其一焉"(《老子·二十五章》),道家对人在宇宙中的地位给予了合理的规定,既突出了人的重要地位,也看到了人有自己的限度和范围。在老子看来,人是与天、地、道同大的。宇宙四大,人居其一,这种重视人在宇宙中的地位的观念相对于传统的"天命""天帝"观念是一种历史性的批判与突破。然而,老子也认识到,人并非宇宙中独大者,"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同上),人必须法地、法天、法道。""者,以之为法也。人再大也在天地之间,也要遵从天地之道。

  在心理咨询与治疗领域,一般有这样的共识:不能正确地认识自我,以自我为中心,个人主义极度膨胀,往往会产生烦恼、焦虑、孤独等心理障碍。道家的人贵论并非个人主义,相反,老庄都对人自身有着客观正确的认识。如《老子·十三章》云:"吾之所以有大患者,为吾有身,及吾无身,吾有何患?"也就是说,要正确看待自己以及物质世界,减少私心,降低过高的物质欲望和对名誉地位的追求,才能"无患"。《庄子·秋水》中也有论述:"吾在于天地之间,犹小石小木之在大山也。……此其比万物也,不似毫末之在于马体乎?"人在天地之间就像大山中的小石小草,就像马身上的一根毫毛,庄子将人类视为自然界中的一员,只有从日常生活的空间超脱出来,以开阔的视野和广阔的胸怀来审视自己,做到高瞻远瞩,超然物外,"复归于朴"(《老子·二十八章》),所谓"抱朴"也就是顺应人的本性,这样才能发挥出人的无限潜力。

  (二)道家的理想人格境界--圣人

  人要生存、要发展,总是有欲望的,但老庄认为欲海难填。"金玉满堂,莫之能守;富贵而骄,自遗其咎"(《老子·九章》),"祸莫大于不知足,咎莫大于欲得"(《老子·四十六章》),可见老子对物欲膨胀而导致严重恶果的认识。道家认为素朴是人的本性。"见素抱朴,少私寡欲"(《老子·十九章》),老子主张人要外表单纯,内心朴实,保持素朴的自然本性,减少私心,降低欲望。庄子认为原始人的素朴无知是人的本性,"同乎无欲,是谓素朴。素朴而民性得矣"(《庄子·马蹄》)。老庄都认为当时社会环境物欲横流,人的素朴本性受到扭曲,因此提出要复归,还人性的本来面目。《老子》一书中多次提到"婴儿",要人归真返朴,保持赤子之心。书中写到:"复归于婴儿""复归于无极""复归于朴"(《老子·二十八章》),主张人应该复归到婴儿状态中去,复归到真理状态中去,复归到纯朴状态中去。庄子则赞赏"同与禽兽居"的原始社会,认为这是"至尊之世",在这种社会里人的本性才能得以体现。应该看到,老庄提出要"少私寡欲",甚至要"无知""无欲",是针对诡诈、贪欲横行的社会现实,为复归素朴人性而提出的,不能据此认为道家就是主张无知、无欲,甚至要灭绝人欲,而只是要求人们把欲望减少到最低限度。老子说:"生而不有,为而不恃""功成而弗居"(《老子·二章》),"水善利万物而不争"(《老子·八章》)。这里,"""""功成""善利万物"都不是"无欲"的表现。道家主张的是不把自己所做的据为己有,不居功。应该说,这才是素朴人性的特点和内涵。既然人性素朴,又积极入世,人就蕴藏着无限的创造潜力。

  道家崇尚"抱朴守真,少私寡欲"的理想人格和理想境界,这种理想人格与境界的代表就是"圣人"。《老子》中认为只有"圣人"是人中之杰,他们"处无为之事,行不言之教"(二章),"欲不欲,不贵难得之货"(六十四章),"自知不自见,自爱不自贵"(七十二章)。圣人"不伤人"(六十四章),"常善救人"(二十七章)。老子的理想人格就是圣人,圣人是得道之人,圣人是天下人的榜样和楷模。老子实际上主张清心寡欲、清静无为,也就是用顺其自然的方式满足欲望。正是从这点出发,他倡导人们要"甘其食,美其服,安其居,乐其俗"(《老子·八十章》),不要有过分的欲求,即"知足不辱,知止不殆"(《老子·四十四章》),只有知足,才会常乐;只有知止,才能避免危险。而后庄子又进一步对"圣人"作了更加具体的阐释。"是以圣人和之以是非,而休乎天钧,是之谓两行"(《庄子·齐物论》),"圣人不从事于物,不就利,不违害,不喜求,不缘道,无谓有谓,有谓无谓,有而游乎尘垢之外"(同上),可以看出,庄子认为的理想人格和理想境界是和以是非,休乎天钧,"不累于俗,不饰于物,不苟于人,不忮与众"(《庄子·天下》),不贪不奢,不追求名利,不危害他人。

  先秦距今已有两千多年,然而道家著述中的心理保健思想在今天仍能焕发出光彩。有人认为老庄的思想是唯心主义的,实则不然,用近代哲学的观点去评判两千多年前的思想本身就是不恰当的。我们应该汲取其中的精华,造福今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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