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5年度(第九期)区、校两级“个人课题”结题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9/29 11:28:46 作者:刘付燕 浏览量:3159次
关于做好2015年度(第九期)区、校两级“个人课题”结题工作的通知
各位教师:
2015年度立项的第九期区、校两级“个人课题”已进入结题阶段,为确保结题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将结题工作的相关要求公布如下。
一、校级个人课题
学校组织校级“个人课题”学术委员会,于2017年10月底完成结题评审工作,要有结题的相关材料存档备查。学校在认真组织校级2015年度“个人课题”结题评审的基础上,可按学校教师总数1%的比例推荐优秀校级“个人课题”,参加区级结题评审。被推荐的优秀校级“个人课题”需上交结题报告和过程性材料纸质稿,每个推荐课题结题报告与封面(见附件3)一起装订,过程材料正反打印(最多不超过20页),另外装订;同时请填写好《校级“个人课题”优秀课题推荐表》(见附件4),请各位校、区课题主持人(具体名单详见附件1和附件2)积极认真准备校级个人课题的结题工作,争取能够被推荐参加区级结题。
二、区级个人课题
属市、区两级课题的同一课题先参加区级结题。因前面已有3次过程材料提交,结题只需要一份“个人课题”的研究报告(结题报告),不需要论文和其他材料。课题的研究报告先在网上提交,再按要求交纸质稿参加结题评审。
1.网上提交:
各单位组织教师于10月10日—11月10日在江宁教育信息网EMIS上提交区级“个人课题”研究报告,(网上提交说明见附件5和研究报告样表见附件6)。立项后没有在网上成功提交3次过程材料的“个人课题”已被系统自动取消结题资格,无法网络提交,不能参加结题。结题材料提交成功后系统会自动生成一份封面(上有自动生成的结题编号)。逾期未成功提交材料,网络自动关闭,作放弃结题处理。
2.纸质稿上交:
结题材料提交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封面必须打印,与结题报告纸质稿装订在一起上交参与结题评审,请各位教师与11月15日前将上述材料交至学校教科室210,学校汇总上报到区教科室进行结题,没按时上交的作放弃结题处理。
3.课题评审
(1)此次评审为匿名评审,所有区级立项课题结题材料上均不能出现个人姓名、单位等信息。如违反此项规定,责任将由主持人自负。
(2)如发现提供虚假材料或存在抄袭现象,一经查实,取消结题资格,两年内不得申报“个人课题”研究。
(3)课题研究过程和结题报告通过区“个人课题”学术委员会专家评审鉴定,方可批准结题,发放《结题证书》;结题的课题还将从中按比例评出一、二、三等奖,发放《论文获奖证书》。
三、其他事项
南京市第九期个人课题将于2018年结题,最好要提交3次过程材料,每次提交要间隔4个月以上;南京市第十期个人课题第一次过程材料已经可以网上提交了,提交办法可参照第九期。
未尽事宜,请与学校教科室联系。
南京市秦淮中学教科室
2017年9月29日
附件:
2.2.秦淮中学2015年度(第九期)区级个人课题立项名单.xls
3.3.推荐参加区级结题评审的2015年度优秀校级“个人课题”封面.doc
6.6.江宁区教育科学规划2015年度“个人课题”研究报告.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