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7年南京市科技、艺术教育论文评比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9/7 9:33:07 作者:刘付燕 浏览量:2788次
各位教师:
为深入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学校美育工作的意见》和“十三五”国家科技创新规划,全面加强南京市少年儿童科技、艺术教育工作。总结推广科技、艺术教育的实践成果,提升本市科技、艺术教育的水平。经研究,南京市妇联、市教育局将联合举办2017年南京市科技、艺术教育论文评比及交流研讨会。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要求
1.参评论文须是2016年以后撰写的论文(可以是以前写过的,但未获得市级及以上奖项,再进行修改完善),每人限报一篇,所报论文不退,请自留底稿。
2.艺术教育类论文要围绕教育实践,观点鲜明,理论正确,论证严谨,表述规范,有探索解决实际问题的新思路和新举措,为推进艺术教育的改革与发展提供可借鉴的经验和做法。
3.科技教育类论文需切合主题,采用资料与数据要详实可靠,原理概念要清晰准确,论证要充分严谨,文字简明,通俗易懂,体现当代科技发展方向和教育理念,着重解决少年耳听面临的实际生活问题,具有可操作性。
4.论文征文不超过5000字,摘要不超过500字。文本格式:用word编辑,A4纸型,标题用小2号宋体,正文用小3号宋体字。论文署名作者不超过2人,引文注释为篇末注形式。
5.本次论文评比坚决杜绝各种学术不端行为,相似度检测达到20%以上的论文不进入评审程序。如提交论文已公开发表,作者需提交发表刊物封面和目录页的复印件。
6.论文为匿名评审,论文的标题、摘要和正文中均不可出现作者姓名及所在单位。
二、上报要求
1.参评教师需将论文电子稿和《2017年南京市科技、艺术教育论文评比登记表》(见附件)发送至邮箱qhzxjkswxg@126.com。
2.上报截至时间:2017年10月8日前
三、奖项设置
组委会邀请专家在初评基础上,进行复评和终评。根据论文提交质量,原则上按提交论文数量的10%、20%、30%设一、二、三等奖,由组委会颁发相关证书。评选结果将于2017年年底在南京市妇女儿童活动中心官网上公布。
未尽事宜,请与学校教科室联系
秦淮中学教科室
2017年9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