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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南京市第十期“个人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3/14 11:38:08 作者:33478 浏览量:2438次

各位教师:

为更好满足广大教师积极参加市级个人课题研究的需求,促进教师科研水平的提高和专业发展,在南京市第九期个人课题结题之前(预计于2018年结题),市教科所又启动了南京市第十期个人课题申报工作,于20173月正式开始。为进一步提升个人课题的研究质量,第十期个人课题研究时间仍为两年,采取逐级匿名评审、择优立项的方式。

因江宁区第九期个人课题将于2017年底结题,本次市级个人课题申报不与第十期区级个人课题申报联动第十期区级个人课题申报将安排在第九期区级个人课题结题后,于2018年正常进行),因此本次教师个人课题的申报,是专门针对市级立项的申报,为确保课题质量,市教科和区教科室为我校分配了27个名额,请各位课题申报教师切实保证课题质量,提高立项率。为确保工作顺利进行,现将相关要求和程序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1.根据南京市教育科学规划办公室的要求,一位老师不能同时研究两个市级个人课题,已经立项的市级第九期个人课题主持人无需再次申报。申报课题可以是新撰写的课题,也可以是修改完善后的校级、区级立项的优秀课题。

2.申报教师一定要从本通知后的附件1或市教科所网站相关通知后的附件下载《申报表二》,按市级个人课题申报表的格式和内容要求完成课题和申报,具体可参照本通知附件的附件2“课题报告示例”进行填写。

二、申报程序

1.校级个人课题申报、评审

请教师于331——421日进行网上申报“个人课题”。操作方法详见本通知附件3南京市第十期个人课题网上申报操作流程),申报成功后,打印《申报表一》、《申报表二》,并于424日前上交学校教科室

2.区级评审,择优上报

区教科室于428——510日评审、遴选出优秀的个人课题,上报市教科所。

3.市级个人课题申报、评审、立项

市教科所将于516——731日进行市级个人课题匿名评审,并于731日前在网上公布结果。今年全部采取电子化评审,市教科所不再收取纸质稿。

市级第十期个人课题不收取任何评审、立项费用。

 

秦淮中学教科室

2017314

 

 

附件:

1.申报表二.doc

2.课题报告示例.doc

3.南京市第十期个人课题网上操作指导.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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