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淮中学 “区教学骨干”岗位职责考核标准(附考核登记表)
发布时间:2017/1/4 10:21:13 作者:qhzxdjzx 浏览量:1511次
秦淮中学 “区教学骨干”岗位职责考核标准
为切实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激励教学骨干在教学、教研等方面更好地发挥模范带头作用,促进师资队伍整体优化与提升,学校特制定本考核标准,满分100分,分项累计。
一、考核对象
区教学骨干
二、考核办法
实行过程考核与年度考核相结合,凡工作过程中不符合相关要求,直接取消考核资格。
三、考核内容
(一)教学业务(40分)
1.听课(20分)
每学期听课不得少于20节,每年不得少于40节(年度考核时提供听课笔记备查),少1节扣0.5分,扣完为止。
2.公开课(10分)
每年开设校级公开课2次以上或区级以上公开课1次(考核时需提供教案与相关证明);或每年有校级讲座2次以上或区级以上讲座或命题1次;或外出培训撰写学习心得(2000字以上)1次并发表于“江宁教育信息网”。(考核时需提供讲座稿与相关证明。)
3.论文或课题(10分)
每年有1篇教学论文(含案例)在区级以上正式刊物上发表或在区级以上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论文评比中获三等奖以上。(考核时需提供相关证明原件与复印件。)或按规定周期内,具有校级课题立项,得10分,在结题年度顺利结题,得10分。
(二)教学业绩(40分)
1.对于考试学科,每学年在校、区、市等部门组织的学情调研测试中所任教学科成绩(将均分比的差值之和 /所教班级数)的数据排名,排在年级平均水平以上,得40分;在平均水平之下酌情扣分。
2.对于非考试学科:特长班学生教学参照文化科进行考核,其他主要以上级主管部门要求组织的达标检测成绩、活动或比赛名次作为主要质量考核依据,考核时需提供获奖证书以及相关活动过程性详细证明材料,具体评分细则由学科考评小组另行制定。
(三)学生评教(20分)
学生满意度测评中,满意率80%以上,按满意率×20分计算;满意率在80%以下,得10分。
四、相关说明
(一)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考核资格:
1.不提供材料和考核表, 或材料和考核表内容造假者。
2.不服从学校教育教学工作安排。
3.年度内有不良师德表现记录。【参见《关于建立“江宁区中小学(幼儿园)教师不良师德表现者档案”的意见》(江宁教字[2012]59号)】
(二)考核结果分为优秀(100-90分);良好(89—80分);合格(79—70分);基本合格(69—60分);不合格(60分以下)五个等第。(“优秀”等第发放100%津贴;“良好”等第发放100%津贴;“合格”等第发放90%津贴;“基本合格”发放70%津贴;“不合格”等第停发津贴。)
南京市秦淮中学
2017年1月4日
秦淮中学“区教学骨干”履行职责情况登记表(2016年度).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