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6年秋季国家助学金申请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9/7 9:11:57 作者:33500 浏览量:1591次
接区教育局通知,2016年秋季国家助学金的政策和去年类似,具体如下:(每个班级可申请人数约为学生数的10%,校总比例数是全校学生的10%。请班主任做好宣传,让班级每一个经济困难的孩子都享受到及时的资助,特别指出:外地户籍的学生和南京市户籍学生一样可以申请)
资助标准:
1. 减免每人每学期学费850元;
2. 减免每人每学期社会实践费100元;
3.代办书本费320元;
4. 减免每学期住宿费300元;
5. 每学期补助生活费1000元(打入学生本人的稠州银行卡,该银行由教育局制定);
6. 每学年可以减免该学年保险费。
困难学生类型及需要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
1.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子女
有效证明:街道民政开低保待遇证明
2.农村低收入纯农户家庭子女
有效证明:街道农经站出具的相关纯农户证明
3.特困职工家庭子女
有效证明:南京市总工会发放的特困职工证
4.孤残学生
有效证明:残疾学生的残疾证
5.革命烈士或因公牺牲军人、警察子女
有效证明:相关证明
6.少数民族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有效证明:户口及所在地街道出具的困难证明
7.低保边缘家庭子女
有效证明:街道民政开低保边缘待遇证明
8.残疾人家庭子女
有效证明:街道残联或者区残联开具残疾人家庭经济困难证明
9.其他因突发情况致贫家庭子女
有效证明:所在街道政府出具的家庭经济困难证明
申请程序:
上学期已经申请过的高二、高三的同学——
请仔细参看上面的困难类型及出具部门,及时递交新的困难证明,其他资料不用再交。本次没有及时更新自己困难证明的的同学或者不符合条件的同学,将不再享受国家助学补贴,请自行将未缴纳的各项费用交清。
高一学生和高二、三年级新增的贫困生——
请所有计划本学期申请的同学在规定期限内提供以下材料:
1. 近期个人证件照(一寸、两寸都可以);
2. 户口本首页(原件);
3. 家庭户主身份证(原件);
4. 困难证明(参照上面提到到9类困难证明,提供一项即可。
开具的困难证明尽量写成家庭户主的名字)
5. 国家助学金申请表一份(班主任处或者年级组领取,也可以到学生处102室彭老师处领取)
6. 学生名下的稠州银行卡一张(该银行在胜太西路)
材料收缴时间为:即日起~9月30日,准备好了尽快送来。
请所有希望在2016年秋季享受国家困难资助的同学务必在国庆假期前将材料送交学生处102室。因为该系统有开放和关闭时间,逾期将无法录入。新的助学券名单以这次送交材料的为准。
其他不明事宜,请至秦淮中学学生处102室咨询彭老师。
咨询电话:52199323
南京市秦淮中学
2016年9月7日
附:每个新申请资助的同学(上学期已经办好的不用重办)都要办理银行卡一张(由教育局指定银行),请自己去江宁区胜太西路16号稠州商业银行办理。
稠州银行助学金开卡需提供的资料
一、16周岁(含)以上的学生需提供居民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二、16周岁以下的学生监护人为其父母的提供:
1、父亲或母亲的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2、如学生与其父亲或母亲户口在同一本户口簿上,需提供户口簿户主页、学生父亲或母亲页、学生页,即“常住人口登记卡”的复印件。
3、如学生与其父亲或母亲户口不在同一本户口簿上,则需提供监护关系证明,如:出生证或由派出所、居委会、公证处、法院等出具的证明。 (以上证明只需提供其中一种的复印件)
三、16周岁以下的学生父母死亡或丧失监护能力的,监护人由亲属担任或者由居委会、法院指定的提供:
1、监护人的有效身份证件正反面复印件。
2、监护人由亲属担任或者由居委会、法院指定的提供派出所、居委会、公证处或法院等出具的证明的复印件。
3、学生户口簿的“常住人口登记卡”的复印件。
银行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周日 上午9:00-17:00,
银行咨询电话:025-87776009,025-87776010,葛会计180617077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