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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江宁区2016年度教育案例、教育叙事征文评选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3/23 15:25:49 作者:刘付燕 浏览量:2213次

 

各位教师:

为深化教育改革,总结教改经验,进一步促进教师专业发展,提升教育教学质量,根据南京市教育局教育科学研究学术委员会、南京市教育学会《关于开展2016年度优秀教育案例、教育叙事征文评选活动的通知》精神,经研究决定,将开展2016年度南京市和江宁区优秀教育案例、教育叙事征文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和征文内容

全区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社区教育中心、教育局机关各部门、各直属单位的教师和教育工作者。

本年度案例、叙事评比以学校课程建设为主题,涉及国家课程校本化,校本课程开发,综合实践活动课程等。此外,还包括课堂教学的实践及探索;德育及班主任工作的实践及探索,参评文章分为以下32类:中学语文、小学语文、中学数学、小学数学、英语、思品教学、德育(包括班主任工作)、心理、化学、物理、历史、地理、生物、科学、幼教、职教、信息技术教学、信息教育技术、音乐、体育、美术、教育科研、教育管理、卫生保健、小班化、做中学、特殊教育、综合实践活动、教师教育、少先队、课程建设、其他(以上类别未涵盖的文章均包括在内)。

二、征文要求

1.参评文章应是本人所撰写,严禁抄袭。凡抄袭他人的成果,一经发现,三年内不得参评,并予以通报。

2.文字简洁、流畅,层次清楚,每篇文章篇幅一般在20006000字为宜。

3.文章作者限一人。

4.每位老师只能有一篇文章参评。

5.参评文章未获奖、未发表。

6.上报市教科所的文章需要网上申报,上报区教科室的文章须在网报成功后提交纸质文本

三、评选程序

根据南京市要求,经研究决定今年教育案例、教育叙事征文评选活动实行三级联动,即校级评比——择优按比例报送区级评比——择优按比例报送市级评比。

1.网上申报:各文章申报人全部于20164200点起至5424在南京市教科所网上申报,具体操作步骤详见:(南京市2016年度优秀教育案例、教育叙事征文评选网上申报流程,网址为:http://www.njjks.cn/xxdt/tzgg/2016-03-17-2115.aspx。逾期未申报,网络自动关闭。

网上申报操作过程中有问题,可加服务QQ2045124848602067285或致电服务电话025-84598503111/109咨询(工作时间:周一到周五9:00——17:30

2.网报成功后,打印《封面》和文稿,并上交学校教科室。注意:此次评审为匿名评审成果的正文以及文章封面中均不能出现个人的姓名、单位等信息。如违反此项规定,责任将由其个人自负。

3.学校初评:学校教科室组织专家根据教育案例、教育叙事评分标准(见附件3)进行评审,评选出校级优秀文章。其中,一等奖不超过网上申报文章总数的20%,二等奖不超过网上申报文章总数的40%,三等奖不超过网上申报文章总数的40%

4.报送纸质文本:向区教科室上报学校评比出的一等奖和二等奖优秀文章,并填写上报目录。各单位须在2016510日前将优秀案例的纸质文本和学校文章目录以学校为单位报送区教育学会。为减轻老师们的负担,本次评审不再收取任何评审费。(报送地址:江宁实小旁江宁教研楼二楼208室)

5.区教育学会将聘请相关专家和学科专业人员组成评委会对参评文章进行等级评定。

6.区教育学会在江宁教育信息网上公布获奖名单,并给获奖者颁发优秀教育案例获奖证书。

7.按南京市《关于开展南京市2016年度优秀教育案例、教育叙事征文评选活动的通知》精神,在评选出的江宁区优秀教育案例、教育叙事中遴选出报南京市参评的优秀文章。

望各位能利用这段时间梳理一下自己的教育教学实践,总结经验得失,早日形成文章,积极参加评选。

未尽事宜,请与学校教科室联系。

南京市秦淮中学教科室

2016323

附件: 

2016年度南京市教育案例、教育叙事评分标准.rar

 教育案例、教育叙事范文.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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