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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秦淮中学关于室内公共场所和工作场所禁止吸烟的实施方案(修订)

发布时间:2016/1/22 20:52:47 作者:mab 浏览量:1610次

南京市秦淮中学关于室内公共场所和工作场所禁止吸烟的实施方案

(修订)

 

    为保护师生健康,减少烟草危害,提高师生员工的禁烟知识和禁烟意识,努力创建环境优美、文明向上、清洁无烟的绿色校园,按照《教育部关于在全国各级各类学校禁烟有关事项的通知》(教基一函〔2014〕1号)、《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控烟工作意见》(教体艺厅〔2010〕5号)和《南京市市文明委办公室 厦门市爱卫办关于做好室内公共场所和工作场所全面禁止吸烟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实现全校所有室内工作场所和公共场所全面禁烟,努力创建无烟学校 。

    二、具体目标

   (一)通过舆论宣传,逐步营造“禁烟戒烟、人人有责”的戒烟氛围,使禁烟、戒烟成为全校师生员工的自觉行动。

   (二)建立比较完善的禁烟工作组织领导体系和督导体系,构建学校禁烟长效机制。

   (三)校园各类室内工作场所和公共场所全面禁烟,并有明显的禁烟标识和学校禁烟监督电话。

    三、活动范围

    学校所有室内工作场所和公共场所,具体包括;

   (一)校园内所有室内学习和工作场所(包括各类报告厅、会议室);

   (二)室内体育馆(场)的观众厅和比赛厅;

   (三)学生宿舍、教工集体宿舍等;

   (四)超市、食堂、校园内部场所。

    四、主要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禁烟工作体系

    全校各部门要充分认识禁烟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加强领导建立健全各自相应的禁烟工作组织机构,并将戒烟工作纳入各自的工作计划和考核目标。

    1.学校禁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我校禁烟工作的领导和部署,领导小组由分管校领导牵头,各相关职能部门各司其责。禁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禁烟工作办公室(以下简称“禁烟办”),挂靠总务处,负责学校禁烟工作的具体实施。

    2.学校各部门成立禁烟工作小组。各部门禁烟工作小组组长由部门正职领导兼任,学校禁烟工作小组需有教师和学生代表参与。

    3.设立禁烟监督员

    各部门从禁烟工作小组中指定一名成员作为禁烟监督员,禁烟监督员应接受相关的禁烟知识培训,负责本部门的禁烟工作组织、实施和联络工作,并监督本部门禁烟情况,监督意见纳入教职工考核和学生评价体系。

   (二)制订禁烟制度,明确责任范围

    1.学校禁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校禁烟工作的领导和部署,将禁烟工作纳入学校年度工作计划。

    2.禁烟办作为学校禁烟工作领导小组执行机构,根据实际需要提请学校禁烟工作领导小组召开会议,总结学校禁烟工作情况,部署禁烟工作计划。根据学校禁烟工作重点,协调各部门开展禁烟的宣传、教育工作,监督日常工作的开展情况。禁烟办还负责受理学校禁烟监督电话。

    3.学校办公室负责学校各部门之间的综合协调。

    4.学生处负责校园禁烟宣传和教育内容等。通过宣传栏、广播、电视等方式开展校园禁烟宣传,每年“5.31世界无烟日”全面开展禁烟宣传教育,同时禁止校内各种形式的烟草广告。

    5.学生工作处、校团委主要负责学生禁烟工作的组织、教育、检查,发挥心理健康咨询优势,有针对性地开展学生禁烟工作,学生禁烟情况可作为学生评先评优的参考指标之一,具体办法由学生工作处另行制定;组织由学生志愿者参加的校园禁烟督导队,配合禁烟办的禁烟工作。

    6.教科室负责开展师生在教学活动过程中的禁烟工作,师生在教学活动过程中不吸烟、不向他人递烟、不接受他人敬烟,对教学过程中违规吸烟行为予以适当处罚。

    7.工会主要负责教职员工禁烟工作的组织和督促。

    8.总务处负责校园公共区域禁烟标识、学校禁烟监督电话的设置。

    9. 安全办负责监督重点消防区域和场所(如消防控制室、煤气间等)的禁烟执行情况。

    10.医务室负责禁烟知识培训。每年无烟日期间定期组织专家举办戒烟咨询或吸烟有害健康的专题讲座,为吸烟者介绍吸烟的危害性与戒烟方法、技巧等。

    11.总务处负责其服务场所的禁烟工作,禁止校内各商业网点的烟草广告和售烟行为。

    12. 学生处负责学生禁烟工作的组织和督促。

    13.校内各禁烟工作小组按照学校禁烟工作领导小组的总体部署,负责本部门禁烟工作的贯彻和落实,做好各自辖区禁烟标识和禁烟监督电话的设置,制订相应的禁烟制度,将禁烟情况纳入各项评优评先参考指标。

   (三)制定实施步骤,推进禁烟进程

    1.各部门认真核对2016年报送的禁烟工作小组名单,根据人员变动进行适当调整和完善,并于3月25日前将成员名单及工作组联络员联系电话报送禁烟办。

    2.各部门建筑物内一律禁止吸烟。各部门在醒目位置要设置禁烟标识和学校禁烟监督电话,建筑物内不得设置吸烟室。各部门自行对本单位原有禁烟标识设置进行查缺补漏(责任范围见表1),如有需要补充的须于3月25日前统一报送学校禁烟办,后续将和学校统一制作的禁烟监督电话标识一并发放(效果图见附件)。

                         各部门禁烟标识设置责任范围

 

序号

任务范围

责任单位

1

各部门管辖范围内的办公场所、实验室、教室

各部门

2

其余室内工作场所

德馨楼由学校办公室责,食堂由总务处负责。

3

图书馆及阅览室

图书馆

4

校园公共区域

总务处

5

阶梯教室、报告厅、学生宿舍、校内教工住宅、体育场馆、商店

总务处

6

餐厅

食堂经营者

 

    3.可在室外露天设置少量吸烟区。吸烟区应符合消防要求,远离人员密集区域和行人必经的主要通道,有明确引导标识和“吸烟有害健康”等提醒标识。

    4.加强宣传教育,提高禁烟意识。

    (1)“5.31世界无烟日”前后,禁烟办将联合厦门市疾病预防与控制中心及相关学院开展丰富的禁烟活动,包括现场禁烟互动宣传活动、禁烟知识宣传图片展等。宣传部通过宣传栏、广播、电视等方式开展校园禁烟宣传。

    (2)2016年秋季新生开学期间,联合学生处、校团委、总务处、后勤物业等通过传单方式对新生开展禁烟宣传,倡导“无烟校园”。

    (3)由教务处在公共教室电子屏幕上常态化宣传有关禁烟政策,如:世界卫生组织《烟草控制框架公约》、《教育部关于在全国各级各类学校禁烟有关事项的通知》、《秦淮中学室内公共场所和工作场所禁止吸烟实施方案》、《秦淮中学禁烟倡议书》等。

    (4)开辟宣传栏、网页等途径,对禁烟督导过程中屡教不改者进行曝光,提高督导效果。

    5.“5.31世界无烟日”期间积极开展无烟单位评比活动,评比标准包括:是否制定完整、可行的禁烟制度;禁烟标识和禁烟监督电话设置是否规范、合理;建筑物内是否做到无烟蒂、无烟具;是否具有浓厚的禁烟氛围,不递烟、不敬烟;是否做好各自禁烟工作相关资料、文件、档案的汇总和保存,对本单位吸烟情况的统计数据是否真实、可靠;是否积极参与禁烟劝导活动。评选结果报送校禁烟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进行通报表扬或批评。

    6.逐步推进无烟宿舍、无烟宿舍楼的创建,由学生处牵头制订相应制度。

    7.校内各商业网点禁售香烟,禁止烟草或变相烟草广告。

   (四)建立长效机制,确保禁烟实效

    1.学校禁烟办定期或不定期对各部门的禁烟工作进行检查,通报各部门的禁烟工作情况,对禁烟工作开展良好的部门予以表扬,对开展不力的部门予以通报批评,并督促整改。

    2.各部门要将师生戒烟、不在工作场所和公共场所吸烟、宣传烟草危害知识、劝阻吸烟和禁止用烟接待宾客等指标纳入精神文明、行政管理考核和评先评优内容,把禁烟工作纳入部门年终考核指标,被发现3次以上违规者应予以曝光或通报批评,并上报禁烟办。

    3.校园禁烟督导队定期或不定期进行校园巡查,对违规吸烟行为进行督导,对3次以上违规者或不服督导者予以曝光,属校内师生的同时通报所在部门。

    4.学校禁烟办和各单位禁烟工作小组做好相关资料、文件、档案的汇总和保存,迎接上级部门的考核和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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