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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教育局组建“及时雨教师志愿服务大队”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3/17 9:33:51 作者:吕长林 浏览量:1785次

江宁区教育局关于组建“江宁区及时雨教师志愿服务大队”的通知

各中小学、幼儿园(含民办):

志愿服务表达着人间真情,体现着社会温暖,标志着时代进步,彰显着国家文明。2013年以来,南京(江宁)教师志愿者联盟工作蓬勃发展,广泛开展了形式多样的教师志愿服务活动,志愿精神日益深入人心,志愿者队伍不断发展壮大,志愿服务的热潮在教育系统蓬勃兴起。更好地落实《关于推进全区志愿服务制度化的意见》(江宁文明办﹝201530号)等文件精神,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组建“江宁区及时雨教师志愿服务大队”

组建“江宁区及时雨教师志愿服务大队”。根据现有教师队伍规模,志愿服务大队人员确定在550人左右。大队长由区教育局宋军副局长担任,办公室主任由普教科王晓根副科长担任。

二、成立“江宁区及时雨教师志愿服务分队”

按学校德育、法制安全教育、心理健康教育、家庭教育、团队组织、幼儿园社区服务等工作,分别成立“江宁区及时雨德育干部志愿服务分队”、“江宁区及时雨德育带头人志愿服务分队”、“江宁区及时雨法制安全志愿服务分队”、“江宁区及时雨心育志愿服务分队”、“江宁区及时雨团队干部志愿服务分队”、“江宁区及时雨幼儿园社区志愿服务分队”、“江宁区及时雨陶老师工作站江宁分站志愿服务分队”、“江宁区及时雨家庭教育超级导师志愿服务分队”、“江宁区及时雨网上家长学校志愿服务分队”(后三个分队成员已经确定,不需要申报;已成为后三个分队的成员,也不需要申报其他志愿服务分队)。德育干部、区德育带头人、法制安全管理干部、学校心理咨询员、团队负责人、幼儿园分管负责人、优秀教育工作者等人员均可以申报,各校择优推荐5-7人加入到各分队之中,幼儿园则按附件表格人数推荐到“江宁区及时雨幼儿园社区志愿服务分队”之中。分队长分别由张银生、成爱玉、杨圆、周大行、姜书勤、孙小平等同志担任。

三、相关要求

1.高度重视,认真落实。按照《关于自2016年开始评选首届“南京市德育工作带头人”的通知》(宁教宣德201540号)、《关于自2017年开始评选首届“南京市德育工作优秀青年教师”的通知》(宁教宣德201541号)文件精神,教师志愿服务活动成为了南京市德育工作带头人、南京市德育工作优秀青年教师的评选优先条件之一,志愿服务已成为有关评选的优先条件。区教育局也将继续开展区级优秀教师志愿者、区级教师志愿者工作优秀管理者、区级教师志愿服务示范团队(优秀项目和先进分队)和区级教师志愿者工作先进单位的评选和表彰工作,总结推广教师志愿服务的经验与成果因此,各校要积极予以重视,切实做好有关宣传工作,并为志愿服务提供必要的保障;各志愿者要自觉做好日常的志愿服务工作并填写好《江宁区志愿服务记录表》(见附件),需要时积极参加集中志愿服务活动。

2.认真填写,及时上报。各中小学、幼儿园要积极组织相关人员填写《江宁区志愿者注册登记表》(见附件1《江宁区志愿者注册登记汇总表》(见附件2电子稿发送到jnqjsyjszyz@163.com。报送截止时间为2016328日,联系人:王晓根;联系电话:51196596每年6月底、12月底志愿者将填写好的《江宁区志愿服务记录表》(见附件3),上报至jnqjsyjszyz@163.com

    附件一:《江宁区志愿者注册登记表》

附件二:《江宁区志愿者注册登记汇总表》

附件三:《江宁区志愿服务记录表》

附件四:《江宁区幼儿园志愿者推荐人数分配表》

附件五:《关于推进全区志愿服务制度化的意见》(江宁文明办﹝201530号)

      附件一、二、三.xls                                        江宁区教育局

2016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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