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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秦淮中学首届“南京市德育工作带头人”推荐参评办法

发布时间:2016/2/24 10:26:04 作者:彭小艳 浏览量:1675次

根据《关于自2016年开始评选首届“南京市德育工作带头人”的通知》、《关于做好首届“南京市德育工作带头人”评选推荐工作的通知》,现将我校推荐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领导小组

组  长:李宏兴

副组长:曾春霞

组  员:吕长林  周磊  董明  王金平  薛介平  陈陵海

二、推荐程序

1.宣传发动。根据市、区相关通知要求,广泛宣传发动,使教师知晓评选程序及标准。

2.个人申报。凡符合南京市评选对象及评选条件、要求者可以向学校(单位)申请参加首届“南京市德育工作带头人”评选。

(1)填写《首届“南京市德育工作带头人”候选人申报表》。

(2)提供科研成果材料获奖证书、刊物及书籍(专著、教材)原件及其封面和扉页、论文或案例、论著、科研课题成果等材料复印件。

(3)提供在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各类表彰、业务竞赛、技能竞赛中获得区级及以上奖励的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开设区级以上班会研究课、示范课或德育讲座的证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提供近5学年所带班级的每学年度期末教育教学质量证明。

(4)提供学历证书、职称证书、德育工作年限证明等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5)提供能反映指导青年教师或主持班主任工作室(德育工作室、德育中心组)的过程性原始材料,被指导对象在德育工作方面取得明显成绩的有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上述材料具体要求详见校园网“德育在线”——2015年12月7日关于转发《首届南京市德育工作带头人、优秀青年教师评选的通知》的通知

个人申报须在3月2日前完成。材料需按照“首届南京市德育工作带头人候选人申报表”要求整理(3月5日前材料交学生处陈陵海处)

3.学校(单位)推荐。学校(单位)要根据首届南京市德育工作带头人评选办法,严格按照推荐程序,公开、公平、公正推荐符合条件的教师参评。

(1)个人申报(填表)。

(2)材料审核。

(3)德育工作业绩考核。

(4)群众评议。

(5)学校内公示一周。

学校本着“实事求是、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严格把关,好中选优,宁缺勿滥;要严肃纪律,规范操作,确保推荐质量。结果按得分高低进行排序,并将结果于3月14日前上报区初评小组(区教育局德育研究室)。再由区推荐工作领导小组根据评选办法及复评结果,研究确定区推荐上报人选,于4月8日前上报市教育局。

三、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学校成立评选推荐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加强对评选推荐工作的组织领导。 

2.坚持客观公正。首届“南京市德育工作带头人”评选是一项创新性工作,学校和教师普遍关注,学校遵循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坚持标准,严格把关,严禁弄虚作假,确保评选推荐对象具有专业性和代表性。 

3.严格推荐程序。首届“南京市德育工作带头人”评选推荐工作必须按照市、区文件要求规范进行,并将确定人员名单在一定范围内予以公示。

                                                             南京市秦淮中学

                                   2016年2月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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