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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秦淮中学2015年高考应急处置预案

发布时间:2015/6/1 16:57:08 作者:mab 浏览量:1749次

南京市秦淮中学2015年高考应急处置预案

 

    为确保2015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安全有序进行,实现“平安考试”,做到防患于未然,及时有效地处理各类突发事件,预防各种事故的发生,确保高考安全有序圆满地完成,根据《江宁区2015年高考(中考)工作安全应急预案》(江宁教字〔2015〕30 号)的要求,结合我校高考工作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本预案所指突发事件,发生重大失(泄)密事件。如试卷、试题、答题卡被盗、被抢,以及运送试卷、试题、答题卡途中发生重大交通事故,试卷收发中的泄密,考试实施中发生的严重扰乱考场秩序和有组织作弊事件等;发生重大事故灾害类事件。如考试场所和学生食宿场所发生火灾、爆炸等;发生重大自然灾害类事件。如洪涝、地震、风灾等;发生公共卫生类事件。如食物中毒、传染性疾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等;高考出现媒体负面报道;以及考点领导小组认为属于重大突发事件的其它事件。

    一、指导思想

    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教育部、省市区政府关于全力做好2015年高考各项工作的会议精神,从促进社会公平、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高考工作的重要性;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和危机意识,本着对国家和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切实加强对高考工作的组织领导,完善高考工作应急机制,提高应急处置能力,预防为主,常备不懈,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及时有效处理考试期间发生的安全事故,切实维护高考秩序和社会稳定,保障高考(6月7日-9日)工作顺利进行。

    二、工作原则

    在高考期间如发生突发事件,坚决坚持贯彻“稳定压到一切”的方针,认真遵循以下八项处置原则:

    1.安全维护原则。以保护考生和招生考试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高考工作的正常秩序为最高原则。

    2.预防为主原则。立足于抓早、抓小、抓苗头,加大隐患排查力度,努力把问题解决在基层、解决在内部、解决在萌芽状态。学校、年级组和班主任要加强考生诚信考试教育,交通、食品卫生等方面的安全常识教育,增强考生安全意识,提高广大考生自救、自护能力,防患于未然。

    3. 快速反应原则。发生突发事件时,考务人员应当立即控制现场,保护证据,严防涉密信息扩散;涉及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等事件时,考务人员应当把保护考生的生命和健康放在首要的位置。

    4.有效控制原则。坚持把突发事件控制在发生地,就地解决,现场负责人(发生在考场指主考;发生在途中指领队)及时向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报告,避免扩展,如一扩展也要立足于思想教育和依法办事,原则性与灵活性相结合,采取思想教育、协商调解,思想政治工作与经济、行政手段和法律措施等多种方式,及时妥善处置。

    5.正确引导原则。立足于“团结、稳定、鼓劲、正面为主”,及时发布准确信息,满足考生和家长的知情权,正确引导舆论,排除流言蜚语,消除消极因素,确保考生思想稳定和考试场所的安全。

    6.宁顺勿激原则。在处置突发事件过程中,要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从维护考生、考试工作人员切身利益的角度出发,按照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可散不可聚、可顺不可激、可分不可结的工作方法,坚持安抚情绪和教育疏导为主,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及时分解矛盾,防止事态扩大。对于坚持错误、不听劝阻的,要妥善抓住时机,果断及时处置,使突发事件发生的社会政治影响得到有效的控制。

    7.保守秘密原则。在处置各种突发事件期间,严格遵守信息保密制度,遵守工作纪律,确保信息安全。

    8.密切配合原则。2015年高考安全突发应急小组统一指挥处置高考期间的安全突发事件,相关人员要切实履行各自职责,并密切配合,通力合作。因工作不力,相互推诿,而造成不应有的人身或财产损失的,要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三、组织领导

    切实加强2015年高考安全事故处理工作的领导,我校成立2015年高考安全事故处理领导小组,负责组织领导我校2015年高考及考点安全事故抢险及调查处理工作。

    组  长:李宏兴
  副组长:张昌卫  许  明  刘  斌 

    成  员:李久保  袁贵明  邵思清  吕健  周磊  毛爱宾  周兆红  高三年级班主任  

    突发事件校办电话:52284446 

    安保办:52199333

    四、职责要求

    (一)发生安全事故后,领导小组成员必须在最短时间内到达事故现场,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积极组织抢救工作。

    (二)发生安全事故后,第一时间上报情况,包括:事件原因;事件性质;波及范围;目前措施;对事件等级的初步判断。

    (三)高考安全事故处理领导小组全体成员,在高考期间必须严格履行职责,按要求到岗到位,确保24小时通讯畅通。

    (四)全体参加高考的学生和领队老师必须服从高考安全事故处理领导小组的指导、调度,积极投身到相关抢救工作中。

    (五)无论发生何种事故,都必须将学生放在第一位,先保护、抢救学生,做好善后处理工作

    (六)发生安全事故后,必须由领导小组统一对外发布消息。未经高考安全事故处理领导小组组长或上级部门同意,任何人不得接受新闻媒体采访,以避免报道失实,防止新闻媒体借机进行炒作。

    五、处置预案

    主要环节的安全保证措施与应急处置预案

    (一)试卷安全

     1.安全保障措施

    (1)严格履行试卷收发交接手续,做好试卷的领取、保管、回卷工作,严禁非工作人员进入试卷分发室。

    (2)建立连接考点办公室和考场的绿色(专用)通道,确保试卷安全。

     2.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试卷、试题、答题卡运送途中发生重大交通事故、试卷失窃、试卷封装严重损毁、从考点办公室到考场的途中发生意外等可能造成试题信息失泄密的事件后,应当立即采取措施,封锁现场,清点数目,禁止无关人员进入;如试卷、试题、答题卡已暴露,采取措施隔离试卷、试题接触者;立即向区教育局报告;通知学校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并在在第一时间会同公安机关采取必要措施,控制知悉范围,切断信息外泄途径,监控信息传递渠道,为破案争取时间。

    (二)考点安全

     1.安全保障措施

    (1)设立考试区域警戒线,禁止无关人员进入考试区域;

    (2)检查考生携带物品,禁止违规物品带入考场;

    (3)张贴考生守则和考生违规处罚规定,进行考前纪律教育,防止影响考试的情况发生。

     2.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1)发生扰乱考场秩序的事件时,考点工作人员应当及时解释疏导,稳定有关人员情绪,防止事态蔓延扩展;考点工作人员应当依照有关规定迅速对闹事者分类处理,尽快恢复考场秩序,保证考试正常进行;事态严重时,应当向公安机关报告情况,提出处理意见,请求指示;对确需中止相关考场或者考点考试的,由区应急处置领导小组批准。

    (2)考试中出现群体性舞弊事件或利用高科技工具舞弊事件时,考点工作人员应当采取得力措施制止作弊行为,彻底切断串通作弊渠道,维护考场正常秩序,报告考点应急处置领导小组,由区教育局、公安局、监察局等部门立即查明作弊情况和范围,并立即上报上级部门,同时控制作弊的应试人员和考务工作人员,防止作弊蔓延,并作进一步取证调查,按照《考生违反考试管理的行为和处罚规定》、《考务人员违反考试管理的行为和处罚规定》进行查处。

    (三)交通安全

    1.安全保障措施

    考前对全体师生进行交通安全教育,学校领导、教师及参考学生,要严格遵守交通法规和交通秩序,不准违章乘车、搭乘违章车。

    2.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在运送学生至考点途中,发生交通事故,带队领导要及时与联系考点的交通警察联系,指挥学生紧急集合疏散至安全地段,迅速将事故信息报校长,再报教育局。同时要迅速抢救受伤师生,在最短时间内将受伤师生送至医院救治,及时拨打“110”、“119”、“120”请求援助,保护好事故现场。采取有效措施,做好善后处置工作。

    (四)饮食卫生安全、卫生防疫安全

     1.安全保障措施

    (1)所有高考考生和学校送考人员都要注意食品卫生安全。统一用餐的,必须选择卫生安全有保障的,原则上在考点学校食堂就餐,回家或到信誉较好的饭店。

    (2)考前教育学生不吃无卫生保障的小食品。高考期间,加强对学校考点超市的食品卫生检查,保证各种饮料的质量。考生自行携带饮用的各种饮料,要到有信誉保证的商场购买。

    (3)年级主任、班主任要密切注意和观察考生的身体状况,发现有发热、腹泻、恶心、呕吐、头晕或其他不舒服症状表现的,要立即到医务室检查治疗,并报告考点主考。当发现学生有痢疾、流感、食物中毒、传染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时,及时报告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在领导小组指导下,采取相应防治措施控制疾病扩散,并尽快转送医院诊治。防止疫情进一步蔓延或危害进一步加大。

    (4)考试期间,考点在卫生防疫、药监部门指导和监督下,做好考点的卫生排查工作;做好考场和试卷的消毒防疫工作;落实考场需要配备的防疫防护措施和物品。

    2.意外事故应急预案

    一旦发现有发热、腹泻、恶心、呕吐、头晕或其他不舒服症状表现的,要立即护送病员到临时医疗防治站检查治疗,同时报告考点主考和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发生食物中毒事件时,及时启动卫生防疫部门应急预案,报告上级部门;对中毒人群立即采取救治措施,防止中毒人群进一步扩大。认真做好封锁、隔离、调查等处置工作,同时尽量取得和保护残留物证。如考生病情不重,经医生简单处理后仍能参加考试的,考点应允许其考试。如病情严重不能继续考试的,应立刻送往医院,护送病人的急救车辆要派教师和医生随车参与救治。

考试前或考试中发现考生中出现疫情,要立即向卫生防疫部门和上级考试机构报告,根据卫生防疫部门和上级考试机构的指示做好相应工作,根据疫情发展随时向卫生防疫部门和上级考试机构续报情况并听候进一步的指示。

    (五)自然灾害应急预案

     1.火灾

    (1)安全保障措施

      ① 提前对使用教室和其周边教室进行安全检查,排除危险,如有情况,立即汇报,并进行整改;开放所有安全通道,并作出醒目标志。

      ② 各班主任要教育学生严禁携带火源和易燃易爆物品进入食宿地,学生不得在宿舍吸烟,指定一名学生负责管理,校带队领导和教师做好巡查工作。

    (2)火灾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①如发生重大火灾安全事故,带队领导和教师指挥学生紧急疏散,第一时间将事故信息上报治安、交通、消防及教育局安全应急领导小组。

      ②发出紧急疏散信号,指挥学生按顺序疏散,及时将学生带至远离火源的安全地段。

      ③严禁组织学生参与救火,教师可利用一切救火设备救火,及时报告119、120请求援助。

      ④如果是在考试过程中发生火灾、爆炸等事件,事发考点责任人必须组织考务员抢救试卷(试题、答题卡),并转移至安全地方。

      ⑤采取有效措施,做好善后处置工作。

     2.地震

    (1)水电工迅速关闭、切断输电、供水系统(应急照明系统除外)和各种明火,防止震后滋生其它灾害。

    (2)室内监考老师要保持镇定,提醒考生就近躲避到桌下或墙角,以保护身体被砸,千万不要匆忙逃离房屋。

    (3)需要撤离考场时,室内监考老师负责组织考生有序撤离教室,室外工作人员负责组织考生按照就近的原则从各楼层安全通道(尤其是楼梯口)撤离。要让考生按照疏散注意事项有序化疏散。

    (4)考生撤离到安全区域后,所有工作人员要协同配合,做好考生的疏导和管理工作。

    (5)救治医疗点应及时对受伤人员进行救治或采取转移治疗等其他有效方式进行救治。 

    3.暴雨、雷电灾害等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1)高考途中发生暴雨、雷电等地质性灾害,各班领队教师要认真清点学生人数,核查学生安全情况。

    (2)对无法及时赶到考场的学生,各班领队教师要及时向学校领导小组和考点办报告。

    (3)由班主任负责联系家长,根据情况适时反映。

    (六)新闻报道预案

     1.安全保障措施

     考前对全体师生进行高考相关政策的正面宣传。学校领导、教师及参考学生,要严格遵纪守法,考试前、考试过程中及考试结束后,不发表任何不恰当的言论,不擅自接受任何媒体的采访。

     2.出现媒体负面报道应急预案

     考试过程中或考试结束后,在各种新闻媒体上发现有关泄密、大规模舞弊等报道。媒体负面报道的苗头一旦出现,考点应立即向区教育局、区招办报告,会同宣传等有关部门,及时了解核实掌握情况,将情况报区应急领导小组,有新的进展随时续报。力争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中,将矛盾化解在事发地内。调查处理过程中,应注意避免新闻炒作,影响社会大局的稳定。

    未经同意,任何人不得接受采访,以避免报道失实。

    六、应急处置的责任

    发生突发事件时工作人员擅离岗位的;发生突发事件后隐瞒不报或者报告不实的;发生突发事件后处理不及时或者采取措施不当的,应当根据情节和后果对有关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南京市秦淮中学

                                                                      二〇一五年六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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