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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南京市、江宁区2015年度优秀教育论文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9/17 16:06:49 作者:33478 浏览量:1555次

各位老师:

为推进全区教科研工作的开展,提高教师参与教科研活动的积极性,提升教师教科研能力,促进全区教育的改革与发展,经研究决定,将开展2015年度优秀教育论文的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和论文形式

全区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社区教育中心、教育局机关各部门、各直属单位的教师和教育工作者,在教育教学改革和实践中所取得的研究成果,包括研究报告、经验总结、教学随笔等均可报评

二、参评论文要求

1.参评论文应是本人2015年度所撰写,严禁抄袭。凡抄袭他人的成果,一经发现,三年内不得参评,并予以通报。

2.观点正确,材料翔实,数据可靠,论证过程符合逻辑,正确揭示教育的客观规律,符合教育教学的内在要求。

3.坚持理论联系实际,成果选题来源于实际,对教育教学改革,特别是对当前的课程改革及对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有较好的指导作用。

4.文字简洁、流畅,层次清楚,一般不超过6000。在成果正文前简明扼要的200字左右的内容提要

5.文章作者限一人,每位老师只能有一篇文章参评。

三、评选程序

根据南京市要求,今年教育论文评选活动继续实行三级联动,即校级评选——择优按比例报送区级评选——择优按比例报送市级评选。

1.网上申报:各文章申报人全部于2015924日—108在南京市教科所网上申报,具体操作步骤详见:(南京市2015年度优秀教育论文评选网上申报流程)。逾期未申报,网络自动关闭。

2.网报成功后,打印《封面》和文稿,并上交学校教科室。注意:此次评审为匿名评审,成果的正文以及文章封面中均不能出现个人的姓名、单位等信息。如违反此项规定,责任将由其个人自负。

3.学校初评:学校教科室组织专家根据教育论文评分标准(见附件)进行评审,择优上报区教科室。为减轻老师们的负担,本次评审不再收取任何评审费。

4.区教育学会将聘请相关专家和学科专业人员组成评委会对参评文章进行等级评定。

5.区教育学会在江宁教育信息网上公布获奖名单,并给获奖者颁发优秀教育论文获奖证书。

6.按南京市《关于开展南京市2015年度优秀教育论文评选工作的通知》精神,在评选出的区优秀教育论文中遴选出报南京市参评的优秀文章。

请给位教师积极结合自身的教育教学工作,按要求撰写研究论文,积极参评,力争获奖。

秦淮中学教科室   

      O一五年九月十七日

附件1:关于开展南京市2015年度优秀教育论文评选工作.doc

附件2:南京市2015年度优秀教育论文评选网上申报流程.doc

附件3:南京市2015年度优秀教育论文评审标准.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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