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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秦淮中学学籍管理暂行规定

发布时间:2014/8/30 0:00:00 作者:无 浏览量:1692次

南京市秦淮中学学籍管理暂行规定

 

根据省教育厅和市教育局有关学籍管理的有关规定,为规范我校的学生学籍管理工作,特作如下规定:

一、关于入学

1、录取在本校的新生,在开学时准许办理人学手续。

2、新生报到时须交验准考证、录取通知书、户口簿。

3、新生按学校在公告栏中公布的标准交纳有关费用。

4、按学校公布的分班情况到班主任处报到。

5、新生无任何手续和原因,在开学后一周内不到校报到者作自动退学处理。

6、新生人学后,学校应建立学生档案资料。

二、关于休学

学生因病暂时不能继续学习者须办理休学手续。

1 、学生及学生家长提出书面申请,详说明理由。

2 、交验区级以上医院有关病情证明。

3 、由班主任签署意见,教务处审核,分管校长审批。

4 、报区教育局普教科批准。

5 、任何班主任及任课教师不得主动向家长建议休学,不得为学生休学弄虚作假。

三、关于复学

1 、休学期限一般为一年,期满仍不能恢复学习者,应继续申请休学(不得超过两年)。

2 、休学期满的可在学期前向教导处提出复学申请,并交复学申请、.医院证明和休学证书等相应证明。

3 、教务处审核后交分管副校长审批后,编入相应班级。

4 、休学学生原则上不可以提前复学。

5 、班主任须凭教务处通知方能接受复读学生,任何老师不得违规私自接受、安排复读生。

四、关于学生档案资料管理

1 、学生档案资料包括花名册、招生表、学籍卡、学生借读、转学、休学、复学的有关资料,学习成绩记分册、学分认定记录表、《青春的证明》、健康卡等。

2、学生档案资料由学校指定教务员和校医专职负责。

3、专职管理人员负责学生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装订、保管工作。

4、新学年开始后的一周内,完成下列工作:新生学籍卡的核对整理,编排新生花名册、印发记分册,填好健康卡的有关栏目。

5、确有正当理由需借读的学生,按省学籍管理规定办理借读手续。

6、学生各种档案资料都要存放在有序,排列整齐,编码规范,做到查阅方便。

7、凡借阅档案者要履行借还手续,不得擅自取档查阅,归还档案必须查验无缺损后方可重新归档。

主办单位:南京市秦淮中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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