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关于开展江宁区2025年度优秀教育案例、教育叙事征文评选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2/19 15:36:10 作者:刘付燕 浏览量:91次
江宁区2025年度优秀教育案例、教育叙事征文评选活动已经启动,请我校教师按照通知文件要求早做准备、积极参加,争创佳绩。现将参赛通知转发如下:
关于开展江宁区2025年度优秀教育案例、教育叙事征文评选活动的通知
各学校、幼儿园、社区教育中心、局机关各部门、直属单位:
为深化教育改革,总结教改经验,进一步促进教师专业发展,提升教育教学质量,经研究决定于2025年2月在全区中小学、职业学校、幼儿园范围内启动“优秀教育案例、教育叙事征文评选”活动。依据《关于开展2025年度优秀教育案例、教育叙事征文评选活动的通知》(https://www.njjks.cn/tzgg/tzgg/cms/post-486692,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在区评获奖文章中遴选出优秀案例、叙事推荐参加南京市评选。现将江宁区评选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文章要求
1.内容涵盖教育教学各方面的实践及探索,每篇文章篇幅一般在3000—8000字为宜。
2.文章具体类别参见南京市通知中征文的分类,建议幼儿园教师的文章统一选择“幼教”类别。
3.参评文章需登录南京市教育科学研究所官网进行网上申报。文本排版要点:
(1)文章标题字体为三号黑体;
(2)正文字体为四号宋体;
(3)每段首行缩进2个字符;
(4)全文为1.5倍行距。
(5)不以图片形式显示文字。
二、注意事项
1. 文章作者仅限一人。
2. 每位老师只能有一篇文章参评。
3. 参评文章未发表、未获奖(个人在市教科所网站提交过或在网上传播过的文章建议不要上报)。
4. 参评文章需经过学术不端查重系统的检测。
5. 此次评审为匿名评审,正文中不能出现个人的姓名、单位等信息。如违反此项规定,责任将由其个人自负。
6. 区教科室不接收教师个人的直接报送。
7. 按照南京市教育局教育学术委员会的相关规定,同一人同一时间参加同一部门的征文评选,只能有一篇文章获奖,以最高等次为算。
三、评选程序
1. 个人网上申报(2.20—3.31)
教师个人案例必须在南京市教科所网上申报,2025年2月20日10点—2025年3月31日16点,具体操作步骤详见:《南京市2025年度优秀教育案例、教育叙事征文评选网上申报流程说明》,(https://www.njjks.cn/tzgg/tzgg/cms/post-486693)。操作过程中有任何问题请加服务QQ:2045124848、602067285,工作时间:周一到周五9:00-17:30。
注意:仔细检查姓名、单位、文章名称等信息是否正确,确保网报成功。
2. 学校(幼儿园)初评(3.31—4.7)
教师在网上申报成功后,需将文章(电子稿或纸质稿)上交学校初评。学校根据教育案例、教育叙事评分标准(附件1、附件2)进行评审,评选出校级优秀文章。
3.学校向区教科室上报(4.8—4.9)
各校推荐优秀文章于4月8日8:00—4月9日17:00在江宁区教育科研平台(网址:http://data.jnjy.net.cn)上申报(具体操作步骤见附件3),上报数不得超过本单位专任教师数的50%,逾期不报视作自动放弃。不得弄虚作假(在平台上只报文章题目,没有内容,占用平台资源),一经查实,将追究该校责任,并扣除年度评估中相应分值。
4.区级评审(4.10—4.21)
区教科室、区教育学会聘请相关专家和学科专业人员组成评委会对参评文章进行评审。评审结束,在江宁教育服务平台上公布获奖名单。
5.区教科室向市所上报(4.23—4.26)
区教科室按南京市《通知》要求,在评选出的江宁区优秀教育案例、教育叙事中遴选出优秀文章上报南京市参评。
四、评选结果公布
区级评审及网检工作结束后,将于8月份在江宁区教育服务平台官网公布评审结果,并在一周内核对信息及勘误,获奖者可在江宁区教育科研平台上自行下载打印区级获奖证书。
请各单位接通知后,广泛宣传发动,认真做好教师优秀教育案例、教育叙事的提交、甄别、筛选、上报等有关工作。
未尽事宜,请与江宁区教育学会联系。联系人 :王老师,联系电话:52186800。
南京市江宁区教育学会
南京市江宁区教育科学研究室
2025年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