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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

发布时间:2014/9/28 0:00:00 作者:刘世保 浏览量:1603次

关于转发教育部印发《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2014年修订)》的通知

全区各中、小学、中专校

现将《教育部关于印发〈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2014年修订)〉的通知》转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贯彻意见,请遵照执行。

一、   进一步提高认识,不断加强学校体育工作

《标准》是国家学校教育工作的基础性文件和教育质量基本标准,是评价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学校工作和衡量各地教育发展的重要依据,还是国家学生发展核心素养体系和学业质量标准的重要组成部分。为此,全区各中、小学、中专校要结合刘延东副总理在今年7月份召开的全国学校体育工作座谈会上的讲话精神,提高认识,不断加强学校体育工作,认真落实阳光体育一小时锻炼工作,以全面实施《标准》为抓手,切实提高青少年学生的体质健康水平。

二、   进一步实施好《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工作

全区各中、小学、中专校要进一步全面组织实施好《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2014年修订)》(以下简称《标准》),保证实施面覆盖全区各类学校。1、组织学习宣传。新年学开始各校要组织学校领导、体育教师、学校卫生技术人员等的学习和培训,提高对实施《标准》重要性的认识,明确实施工作的新的规范要求。体育教师要利用体育课向学生宣传实施《标准》的意义和作用;2、配齐配好符合标准的测试器材,保证《标准》的全面顺利实施;3、建立《标准》测试制度,有计划地安排好测试项目和时间,确保测试工作严肃、认真、准确、实事求是,达到检查学生体育锻炼成果、促进学生体质健康水平提高的功效。学校可以统一组织测试,也可以委托第三方进行测试的办法;4、建立《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登记卡》制度,将每位学生测试结果纳入南京市《中小学生素质发展记录册》中,并向学生及家长公告;5、建立数据汇总统计上报制度,学校要确定数据管理员,管理员工作计算工作量,每年1031日前将数据通过互联网上报“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数据管理系统”(“中国学生体质健康网”英文域名:www.csh.edu.cn;南京地区上报工作群号:QQ337015524;6、严格执行“学生测试成绩评定达到良好及以上者,方可参加评优与评奖;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和普通高等学校学生毕业时,《标准》测试的成绩达不到50分者按结业或肄业处理”等相关规定。

三、   进一步落实对《标准》结果的抽测复核工作

区教育局将结合教育部制定《学生体质健康监测评价办法》、《中小学校体育工作评估办法》和《学校体育工作年度报告办法》,组织专门力量,委托第三方机构,采取有效措施,11月初对全区各校实施《标准》情况进行抽测复核工作,并将抽测复核情况在全区通报,同时,每年11月底前报市教育局体卫艺处备案。另外,市教育局也将组织人员在今年11月和明年3月分两轮对全市高中实施《标准》情况进行抽测复核,建立高中阶段学生体质健康水平跟踪评估体系,评价结果作为衡量地区和学校教育质量和教育发展水平的重要指标。

附件一:教育部关于印发《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2014年修订)》的通知

附件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2014《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2014年修订)》测试和上报工作的通知

 注:请各校在江宁中小学体育教研”Q群或江宁电教”Q群中下载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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