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江宁区2024年度“推市”个人课题申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3/12 10:00:28 作者:刘付燕 浏览量:1749次
各位教师:
南京市教育科学规划第十三期个人课题申报工作已经开始,江宁区教科室已于2023年11月完成了第十二期个人课题的立项评审,现按照以下方式开展区2024年度“推市”个人课题申报和评审工作:
1.申报对象:江宁区十二期所有立项个人课题,在南京市教育科学研究所官网进行网上申报(http://yw.njjks.cn)。网报时请登录南京市教育科学研究所官网,仔细阅读《关于开展南京市第十三期“个人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通知网址:https://www.njjks.cn/tzgg/tzgg/cms/post-486497)和《南京市第十三期“个人课题”申报操作手册》(网址:https://www.njjks.cn/tzgg/tzgg/cms/post-486498),按通知要求和操作手册申报。
2.网报时间:2024年3月11日—3月18日24时,逾期未报视为自愿放弃。
3.个人网报要求:申报“推市”个人课题时,请按“南京市个人课题申报评审书”(见附件1)格式和要求撰写申报方案,撰写时可在原区级申报基础上对申报方案进行修改完善。提示:市级“评审书”里“研究内容、过程和方法”是在一栏里的,建议最好把“研究内容”作为一个整体放在这一栏的第一板块,不要只是散在过程与方法里。
4.学校网报要求:教师在市教科所网站网报后,各校按要求填写好“(学校)市网报个人课题上报目录”(网报生成编号不能有错),于3月20日下班前发至邮箱852979488@qq.com,逾期未发作放弃处理。
5.推市评审:市教科所网站申报后,将及时进行“推市”评审和“网检”,确定我区“推市”个人课题名单,在“江宁教育服务平台”公布。
6.“推市”个人课题名单公布后,不需再次在市教科所网站提交材料申报,但在4月30日申报截止时间前都可登录网站进行修改完善。
【非常重要提醒】网报结束后,请我校教师在3月19日下班前将“个人课题上报目录.xls”准确无误填写完成后(见附件2)发送至邮箱150783585@qq.com。
附件2:个人课题参评目录.xls
江宁区教育科学研究室
2024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