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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江宁区2024年度“推市”个人课题申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3/12 10:00:28 作者:刘付燕 浏览量:1749次

各位教师

南京市教育科学规划第十三期个人课题申报工作已经开始江宁区教科室已于2023年11月完成了十二期个人课题的立项评审,现按照以下方式开展区2024年度“推市”个人课题申报和评审工作:

1.申报对象:江宁区十二期所有立项个人课题,在南京市教育科学研究所官网进行网上申报(http://yw.njjks.cn)。网报时请登录南京市教育科学研究所官网,仔细阅读《关于开展南京市第十三期“个人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通知网址https://www.njjks.cn/tzgg/tzgg/cms/post-486497和《南京市第十三期“个人课题”申报操作手册》网址:https://www.njjks.cn/tzgg/tzgg/cms/post-486498,按通知要求和操作手册申报。

2.网报时间:2024年3月11日—3月18日24时,逾期未报视为自愿放弃。

3.个人网报要求:申报“推市”个人课题时,请按南京市个人课题申报评审书见附件1格式和要求撰写申报方案,撰写时可在原区级申报基础上对申报方案进行修改完善。提示:市级“评审书”里“研究内容、过程和方法”是在一栏里的,建议最好把“研究内容”作为一个整体放在这一栏的第一板块,不要只是散在过程与方法里。

4.学校网报要求:教师在市教科所网站网报后,各校按要求填写好“(学校)市网报个人课题上报目录”(网报生成编号不能有错),于3月20日下班前发至邮箱852979488@qq.com,逾期未发作放弃处理。

5.推市评审:市教科所网站申报后,将及时进行“推市”评审和“网检”,确定我区“推市”个人课题名单,在“江宁教育服务平台”公布。

6.“推市”个人课题名单公布后,不需再次在市教科所网站提交材料申报,但在4月30日申报截止时间前都可登录网站进行修改完善。

【非常重要提醒】网报结束后,请我校教师在3月19日下班前将“个人课题上报目录.xls”准确无误填写完成后(见附件2)发送至邮箱150783585@qq.com。

附件1:南京市教育科学规划“个人课题”申报评审书.doc

附件2:个人课题参评目录.xls


江宁区教育科学研究室

2024年3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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