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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秦淮中学2014年奖励性绩效工资安全考核方案

发布时间:2014/12/17 12:06:16 作者:qhzxdjzx 浏览量:1347次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校园安全管理工作,增强全体教职工安全工作意识,加强学生安全管理,进一步推进安全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充分发挥全体教职工安全工作的责任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全面落实各项安全管理制度,鼓励先进,鞭策后进,最大限度地预防校园安全事故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特制定本考核方案。

一、考核分值:100分

二、考核与奖惩原则

1.将学校安全工作目标责任制列入学校教职工考核的重要内容,进行学年度考核和奖励,凡达标的责任人,学校给予适当的奖励。

2.对安全意识淡薄,玩忽职守或因体罚、变相体罚、违反教育法规造成的学生致伤、致残、致死等严重后果的,由司法机关依法向责任人员追究刑事、民事责任。

3.因管理不善,措施不力,责任心不强,方法不当等原因,造成学生伤害事故发生或逃学出走等事件的,一律取消当年评先、评优等资格并将参照学校有关奖惩规定进行处罚,扣除并直至取消全年安全考核奖。

三、考核内容及细则  

    1.教职工需严格执行学校的有关安全规章制度,加强法制观念,做遵纪守法的公民,有违法乱纪造成恶劣影响者。扣除10分。

2.教职工在日常工作生活中,要做到安全用电,预防火灾。下班后要认真检查所有电器设备,确保人走电断 (如:饮水机、日光灯、电风扇、电脑、空调等)。教师办公室不得给学生充电,否则,经查实责任人员扣除5分,其他室员每人扣2分,空调未关,加倍扣分;如造成火灾,则相关责任人应承担造成的法律责任。电动车要在指定时间、地点充电,违规充电者,第一次警告,第二次扣5分。

3.住校教师,不得私拉乱接电源、网线,违规使用电器,查实一次扣10分。

    4.教职工在日常教学活动中,做到正确操作,使用各种仪器设备、器材,按相关要求使用药品,切实保障自身和学生的安全。如发生事故,第一时间上报学校主要领导并及时妥善处理相关事故。如遇到安全事故教师没有及时采取措施,放任事故发生,视情节严重程度,扣除5-10分。

5.教职工要安全上网,严禁利用网络传播病毒、查看传播反动信息、色情信息、垃圾邮件和非法攻击、进入他人计算机及服务器;发现传、看不健康或反动言论造成恶劣影响者,扣除10分。

6.教职工正常上班期间车辆停放在划线车位,车棚或规定地点以外,影响人员或车辆出入,堵塞消防、安全通道者,视情节严重程度扣除5-10分。

7.教师上课时应加强对班级人数的检查,发现缺席学生应及时了解情况,坚持“谁上课、谁值班、谁负责”的原则。任课教师要在本节课内或值班期间对学生进行管理,负责学生安全,出现责任事故者视情节严重程度扣除10-20分。  

    8.教职工工作中要关心、爱护学生,尊重学生人格,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保护学生的合法权益,出现违规者,视情节严重程度,扣除10-20分。  

四、奖励性加分

1.发现校园内重大安全隐患能及时报告或现场处理消除隐患者,经核实奖励10分。

2.见义勇为者(无论校内校外),经核实奖励10分。

3.在有关部门组织的安全检查或比赛活动中获奖或被因安全工作被有关部门表彰,为学校挣得荣誉者,奖励10分。

五、考核方法及程序

1.考核方法

1)考核对象自评,学校综合评定。(每学年结束)

2)综合评定包括分管部门初评,学校考核小组终审。

2.考核程序:

1)考核对象自评

2)学校综合评定

                                   

                        

 

 

 

 南京市秦淮中学

绩效工资工作小组

2014-1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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