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2021年南京市职称工作要点》中有关继续教育内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5/22 17:15:19 作者:吉守金 浏览量:1259次
各中小学、幼儿园:
《2021年南京市职称工作要点》(宁职称办〔2021〕14号)对继续教育学习方式进行了优化,现将有关内容转发如下:
“专业技术人员申报高级职称,需参加 1 个知识更新工程高级研修班学习。今年起,高级研修班采用线上专题讲座形式,专业技术人员可登陆我市人社局继续教育平台免费学习。其他继续教育事项继续按照《关于做好 2020 年度南京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宁人社函〔2020〕8 号)有关规定执行,其中公需科目每年不少于 30 学时。”
目前,“知识更新工程专题”中“教育专题讲座”(15个学时)已经上线,可供在线学习。
请各单位做好传达工作,提醒相关教师及时参与在线学习。
江宁区教育局人事科
江宁区教师发展中心
2021年5月17日
公需科目学习方式:南京市向专业技术人员提供公需课免费学习、考核平台,公需课全部要求线上培训考核。通过访问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网址http://www.njhrss.gov.cn/,选择用户登录(如下图),通过手机端应用程序“我的南京”扫码登陆“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共服务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