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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区2021年度优秀教育案例、教育叙事征文评选活动

发布时间:2021/4/1 10:19:45 作者:刘付燕 浏览量:2655次

关于开展南京市、江宁区2021年度优秀教育案例、教育叙事征文评选活动的通知

各位教师:

南京市2021年度优秀教育案例、教育叙事征文评选活动4月开始启动(详见《关于开展2021年度优秀教育案例、教育叙事征文评选活动的通知》http://www.njjks.cn/tzgg/tzgg/cms/post-486068),江宁区和校内评选活动亦同时启动。为做好此次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文内容

本年度案例、叙事评比包括教育教学各方面的实践及探索,具体参见征文的分类。每篇文章篇幅一般在30008000字为宜。

参评文章需登录南京市教育科学研究所官网进行网上申报。文本排版要点:

1.文章标题字体为三号黑体。

2.正文字体为四号宋体。

3.每段首行缩进2个字符。

4.全文为1.5倍行距。

二、注意事项

1. 文章作者仅限一人。

2. 每位老师只能有一篇文章参评。

3. 已获奖、已发表的文章不再参评。

4. 参评文章需经过学术不端查重系统的检测。因抄袭被公示的人员2年内不得参评省、市、区组织的论文、案例评审,请各校做好排查筛选。

5. 此次评审为匿名评审,正文中不能出现个人的姓名、单位等信息。如违反此项规定,责任将由其个人自负。

6. 按照南京市教育局教育学术委员会的相关规定,同一人同一时间参加同一部门的征文评选,只能有一篇文章获奖,以最高等次为算。

7. 区教科室不接收教师个人的直接报送。

三、评选程序

1. 个人网上申报(4.65.8

1个人网上申报时间:20214610:005817:00(具体操作步骤详见《南京市2021年度优秀教育案例、教育叙事征文评选网上申报流程》http://www.njjks.cn/tzgg/tzgg/cms/post-486070),操作过程中有任何问题请拨打服务电话025-84598503或加服务QQ2045124848602067285,工作时间:周一到周五(9:00-12:00,14:00-17:30),节假日除外。

注意:

  同一学校请统一学校名称;

②流动教师请填现在工作的单位名称;

③请检查姓名、单位、文章名称等信息是否准确,确保网报成功。

2)网报成功后,打印《封面》和文稿,并于510日下午下班前交至德馨楼210室。

 2. 学校初评(5.65.11

学校(园)教科室根据教育案例、教育叙事评分标准(附件1、附件2)进行评审,评选出校(园)级优秀文章。其中,一等奖不超过网报文章总数的20%,二等奖不超过网报文章总数的40%,三等奖不超过网报文章总数的40%

3.学校向区教科室上报(5.125.13

各校初评后,将一等奖和二等奖的优秀文章,于51317:00前在江宁区教育科研平台http://data.jnjy.net.cn 上申报(具体操作步骤见附件3,不交纸质稿),各家上报总数不得突破限额,逾期不报算自动放弃。

4.区级评审(5.195.23

区教科室、区教育学会聘请相关专家和学科专业人员组成评委会对参评文章进行评审。评审结束,在江宁教育服务平台上公布获奖名单。

5.区教科室向市级申报(5.245.26

区教科室按南京市《通知》要求,在评选出的江宁区优秀教育案例、教育叙事中遴选出优秀文章上报南京市参评。

请我校教师认真做好教师优秀教育案例、教育叙事的申报和提交工作,学校按照区要求的时间节点进行上报。

附件:

1.教育案例评价标准.docx

2.教育叙事评价标准.docx

3.江宁区2021年度论文案例推区网络平台操作说明.docx.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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