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管理制度2:南京市秦淮中学足球队课余训练训练与竞赛规章制度
完善管理制度2:南京市秦淮中学足球队课余训练训练与竞赛规章制度
发布时间:2020/4/2 21:01:15 作者:许小彪 浏览量:674次
南京市秦淮中学足球队课余训练训练与竞赛规章制度(试行)
一、入队规则
1、队员必须思想端正,品德良好,自觉遵守学校和班级各项规章制度。
2、队员必须身心健康,具有参加足球运动的身体条件。
4、队员具有一定的足球技战术基础,经自愿报名、家长同意后,由校足球队教练组通过训练、比赛选拔。
二、队员守则
1、队员须之间必须团结,个人服从集体。
2、任何队员都必须维护球队利益,树立足球队的积极进取、奋勇拚搏的形象。
3、队员应遵守球队的各项规章制度。
三、训练、比赛守则
1、如无特殊情况每周训练2次,每次训练时间为1.5~2小时。
2、每次训练之前,队员必须提前10分钟到场,如临时有事不能到场请至少提前两小时通知教练,以便及时安排训练。
3、任何训练比赛严禁与教练、对方队员、对方啦啦队或其他同一场地做游戏同学等发生冲突。如遇意外,请队员克制自己,由教练或队长向对方交涉。
4、对待任何训练、比赛都要力争发挥自己最好水平。比赛中积极进取、奋勇拚搏,本着友谊第一,比赛第二的原则无论是领先还是落后,都要在一种良好的精神状态下完成比赛。
5、训练、比赛中任何队员必须进行热身及放松活动,尽量避免身体伤害。
6、训练、比赛中如有受伤,应立即停止比赛,帮助受伤同学接受治疗 。
四、处罚规则
(一) 迟到、缺席处罚
1、训练时,不允许无故迟到。累计迟到2次者,停止比赛1-2场。累计迟到3次者,只允许在球队跟随训练,并停止一切比赛。 累计迟到5次者,开除出队,并公开对其的惩罚。
2、对任何无故旷训、罢训、旷赛、罢赛队员: 第一次实行严重警告,停训1场,并做出书面的检讨,第二次开除出队。
3. 如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或不能准时参加球队活动时,须提前给教练请假。未提前请假者作无故缺席处理。
(二)关于比赛
1、比赛听从教练及场上队长指挥,遵守比赛纪律,禁止恶意犯规或有违体育道德的行为发生,违者停赛一场。
2、首发阵容以经常参加球队比赛、按时到场训练、比赛顺序为原则,一般队员、新队员作为替补。原则上球队比赛阵容由教练、队长安排,球队没有绝对主力与替补之分,任何队员都应做好替补准备,关键位置稍微固定。
3、球队比赛时队员需提前十分钟到场,针对比赛指定首发阵容、安排技战术打法、进行赛前热身与准备活动。比赛过程中,应遵守队长的安排。比赛结束后,队内总结完毕方可离开。
4、比赛结束前不得离开球队,若需提前离开,应向领队或教练请假,违者停赛一场,屡教不改者劝其离队。
五、其他处罚
1、对违反校规校纪(年级组通报1次,视同队内给予警告1次,通报2次,开除出队)、违反球队规章制度、损害学校声誉者,一律开除。
2、对殴打、谩骂、侮辱他人者等品行不端,视情况而定,处以停训3场或以上到开除出队的处罚。
3、对不听从教练指挥、擅自行动者,视情况而定,处以警告、停训、停赛、开除出队处罚。
4、学习成绩显著下降(班级名次下降5名,队内警告1次;下降10名,自动离队),经一段时间整改后,直至成绩进步且经班主任同意方可再次参加训练 。
5、连续3次,累计5次不参加球队义务劳动或有益活动者,视情况而定处以警告、停训、停赛、开除出队处罚。
南京市秦淮中学 校足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