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淮中学第十三周升旗仪式
发布时间:2020/11/24 15:00:33 作者:杨丹 浏览量:1005次
11月23日上午在操场举行了秦淮中学第十三周升旗仪式。我校法制副校长、江宁检察院戴海琼科长为大家做了国旗下讲话,呼吁同学们做学法、懂法、守法的高中生。
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早上好!
很高兴和大家见面。首先自我介绍一下,我叫戴海琼,来自江宁区人民检察院。见到我,可能有些同学心里有些疑惑:为什么要搞法制教育?我只是一个高中生,法律与我有什么关系呢?正是因为担心同学们对法律没有足够的认识,为了让大家在未来人生道路上过得更顺利,少走些弯路,今天我受江宁区人民检察院未成年人刑事检察科及秦淮高级中学的委托,和大家一起学习一堂法律课。
说到法律课,我就会想起自己上大学的第一课,那天老师问每个同学,到底什么是“法”?通常意义上来讲,作为一个法学生,如果连什么是“法”都不知道,感觉的确是有点羞愧。老师提出问题后要求我们下一节课的时候来回答。下了课我想来想去,觉得最能解释什么是“法”的,应该属《辞海》了。我翻开辞海,把字典中关于“法”的定义抄了下来,心想,明天上课,我应该就能回答出老师的正确答案了。果不其然,第二天上课老师真的让我回答一下什么是法,我头头是道的说,“法,就是由国家制定和颁布,具有强制力,公民必须遵守的法律、规定、制度的总称。”老师听了之后微微一笑道,“那在国家产生之前,是不是就没有法?”我思考片刻,答道,“应该是的。”老师又问,“那原始社会里‘以牙还牙,以眼还眼’的规则是不是法?”我有点语塞,一时答不上来,老师示意让我坐下,才缓解了我的尴尬。
那节课上老师也没有告诉我“法”的定义是什么,他只是说,“等你们大学四年毕业,如果能对法进行一个定义,那说明你就是一个合格的法学生了。”
我时常会想起这位老师在我大学第一课时说的这些话,而且让人惭愧的是,我作为一个法学研究生,在毕业后从事了多年法律实务工作之后,仍然无法完全准确说出什么是“法”。
什么是“法”?我也时常问自己。是我手边的那本《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吗?或者浩如烟海的各种司法解释?还是我走在路上看到一个钱包装着厚厚的一沓钱时内心涌出的:“捡到要交公,不然就是侵占或者不当得利”那个声音?
每每想到这些,我总是觉得“法”的定义如同“正义”这个概念 一样抽象。什么是“法”就如同什么是“正义”一样,每个人所站的立场不同,看到的东西就不同。比如说一起盗窃案,对失主来说,法就是将被盗的财物返还,同时小偷受到惩罚;对小偷来说,法就是将其约束起来,要求其为自己的行为付出代价的司法机关;对其他人来说,法就是司法机关对案件的公正公平处理。
那对同学们来说,什么是“法”呢?
我认为,作为一个学生,首先要知道:“法”就意味着约束。有同学会想,约束这个东西不好,限制了我很多自由,让我无法随心所欲。的确,“约束”就像一个框,在框内的人总觉得被束缚,被局限,但是你能否想象一个没有约束的世界?如果每个人都能随心所欲上街杀人放火,那我们每个人的人身安全如何保障?如果每个人都能随心所欲的将别人的东西据为己有,那我们每个人的财产安全如何保障?法作为社会的有效约束力,是保障整个人类有序发展的强大后盾:有了法,就意味着有了国家机器,有了国家机器,有意味着有了强制力,有了强制力,就等同于:你不可以随心所欲,你不可以随心所欲就意味着,他人的人身和财产权利就能得到有效保护。
法约束着我们今天在座每一个人。它让我在气愤至极的时候,不会攻击和侵害他人;它让我在对方气愤至极的时候,不会受到攻击和侵害。正是这样一条无形的绳索,将我们每个人的活动范围画出了一个圈,在圈内我们是自由的,思想行为不受任何限制,但一旦出圈,对不起,警报拉响,法和国家机器就要开始运作了。让法和国家机器开始运作很容易,但让它们停止运作就很难。我举一个最简单的例子:我曾经办过一起大学生盗窃案。犯罪嫌疑人是我们江宁区某高校的大二学生,这位同学看到自己宿舍室友有一部最新款苹果手机,心里十分羡慕,其实她本身已经有了一部苹果手机,只不过不是最新款,而且她也并不缺钱,相反家境还相当殷实,但她就是控制不住自己对室友那部新款手机的热爱,一天趁着室友去上课忘记带手机,偷偷将手机据为己有。室友发现手机不见了以后问她有没有看见,她摇摇头说,“不知道”。室友报案后,公安机关把她带到派出所,她嚎啕着承认了自己的犯罪事实。但是承认了,把手机归还了,国家机器是不是就停止运作了呢?不是的,她仍然被立案,仍然被控盗窃罪,从此人生背上了这个污点,很难洗刷。
办完这起案件我就想,如果这个姑娘能够在伸手那一瞬间,意识到“法”是一种约束,违反它将受到严惩,那么之后的一切便不会发生。如果这个姑娘能够在日常生活中用“法”来约束自己的行为,控制住自己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欲望,那就不会有这个难以洗刷的污点。
作为一个学生,要认识到“法”意味着保护。由于法约束着每一个人,站在另一个立场,就意味着法保护着每一个人。法规定我们可以做什么,不可以做什么,因此在法律禁止的领域,我们每个人都平等的被保护着。有的同学会想:除了我的父母,我没有感觉自己被保护啊,为什么我不知道法律在保护着我呢?这里我要说,法律对我们每个人的保护都是无形的,它只有在我们被侵害的时候才会显示出它的强大力量。试想一下,如果我们被他人侵害,没有人为我们主持公道,没有人追究对方的责任,这个世界将会怎样的乱套?估计我们又会回到原始社会那个以牙还牙以眼还眼的时代中去。也举个简单例子,某中学女学生张某、王某、卞某三人以看人不顺眼为由,殴打另三名低年级女中学生,随后又抢走被害人的随身财物。本案的几名犯罪嫌疑人虽是女生,可她们选择闹市街区的隐匿巷道结伙作案,尽管只抢劫了几部老款手机,但对一些十六七岁的女中学生使用拳打脚踢、打耳光、拽住被害人头发撞墙等手段,也算得上是凶狠了。更为严重的是,每一名被害人均被持续殴打十几分钟以上,其中一人的左耳甚至被打出了血。这样的暴力对被害人造成的身体和心理伤害很长时间都难以平复,甚至会造成一生阴影。办案民警说,她们找到其中一名被害人回忆案发经过时,被害人仍惊恐不已。最终法律对几名犯罪嫌疑人进行了处罚,其中张某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其他两人均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保护了几位被害的低年级女生的人身和财产安全。
20世纪以来,青少年违法犯罪率居高不下的态势引起了世界各国、社会各界的高度重视。我国未成年人违法犯罪问题在这十年中亦日益突出,对广大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和社会治安稳定产生了负面影响。因此如果同学们一旦遭到不法行为的侵害,要记得及时报警,保护自己的合法权利,帮助法律抓住坏人,同时你要记得,如果你及时报警,就能有效阻止坏人继续实施侵害行为,你的行为,也保护着其他人不会受到坏人的侵害。如果每个人都能这样做,我们的生活环境将会变得更加安全。
作为一个学生,还要认识到“法”意味着责任。我们每个人不仅仅作为独立的个体存在,也是社会成员,参与社会事务。在平时日常生活中,相信大家经常听到“我们国家法制建设不算健全,我们国家法制配套不够完备,我们的国民法治意识太淡薄”等说法。“法”为什么会被民众如此评价呢?是因为每个人都希望生活在一个法制健全、安定和谐的社会,这个社会应该就是法理学界通常所说的“市民社会”,它代表着社会发展的较高层面,在这个社会里,每个人对自身的权利义务有充分的认识,能充分实现权利,履行义务,能自由表达意志,能拥有宽松的市场经济环境和精神生活能力。这个社会在哪里呢?在我们每个人的手中,尤其是像你们这样的年轻一代手中。因为你们每个人将成为未来国家的主人翁,你们对法的认识和践行将直接推动着我们走进市民社会,你们对法的尊重和遵守将直接决定着市民社会到来的速度。梁启超先生在《少年中国说》里说,“故今日之责任,不在他人,而全在我少年。少年智则国智,少年富则国富,少年强则国强,少年独立则国独立,少年自由则国自由,少年进步则国进步,少年胜于欧洲,则国胜于欧洲,少年雄于地球,则国雄于地球”。所以作为少年的你们,要认识到自己肩负的责任,要敬畏并尊重法律,要理解并遵守法律,只有有了信仰法律的态度和精神,你们才能用双手更快的推进那个理想中的社会的到来。
最后,给大家普及一些关于国旗法的小知识,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象征和标志。每个公民和组织,都应当尊重和爱护国旗。
国庆节、国际劳动节、元旦和春节,各级国家机关和各人民团体应当升挂国旗,举行重大庆祝、纪念活动,大型文化、体育活动,大型展览会,可以升挂国旗。升挂国旗时,可以举行升旗仪式。举行升旗仪式时,在国旗升起的过程中,参加者应当面向国旗肃立致敬,并可以奏国歌或者唱国歌。全日制中学小学,除假期外,每周举行一次升旗仪式。
不得升挂破损、污损、褪色或者不合规格的国旗。在公共场合故意以焚烧、毁损、涂划、玷污、践踏等方式侮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情节较轻的,由公安机关处以十五日以下拘留。
我的宣讲到此结束,祝大家高中生活学习愉快,谢谢大家。
升旗手介绍
本周的升旗手来自高一10班,高一10班由52名同学组成,是个班风正,学风浓的大家庭,52位朝气蓬勃的年轻人,锐意进取,团结友爱。升旗手是业俊豪同学,他聪明好学,善思好问,在本次期中四校联考中取得了年级第二的优异成绩,其中数学尤为突出,满分150,得到了148的高分。平时的他热爱班级,在完成好自己学习任务的前提下,热心为他人解疑答惑,是同学眼中的小老师!